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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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政府及所辖三县两区网站依申请公开个人在线申请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实行统一身份认证。申请人首次注册成功后,可办理在线申请。注册账号永久有效。 确定

机关简介

一、党政机构主要职责

新塬镇设置5个党政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机构规格均为股级建制。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会务、档案、财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纪检监察和党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巡察等工作;依法监督指导村换届选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乡村产业开发、农村经营管理、工业经济、商贸流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政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乡村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治建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制订和组织实施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的防治和救助工作。

(5)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农村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新塬镇人民武装部,不计入机构限额。负责国防动员、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配合做好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双拥共建等工作。完成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设置新塬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不计入机构限额。负责承办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各种文稿起草和会务工作;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履职学习、视察调研和服务保障工作,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二、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新塬镇设置5个事业单位,即: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建制。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供销、金融、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负责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各项行政事务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做好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助老助残、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健康教育等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等有关方面的服务工作。

(4)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负责村镇建设、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绿化的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等工作;配合做好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卫生保健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权益保障、来信来访、走访慰问等相关工作;负责群众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统筹辖区内区级部门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联合执法工作;根据有关部门授权委托,集中行使乡村集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农业、林业草原、水务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配合市、区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三、通讯地址

单位地址:会宁县新塬镇新塬街道1号

联系电话:0943-3514001

单位负责魏永刚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会宁县新塬镇依申请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新塬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新塬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新塬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新塬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会宁县新塬镇新塬街道

联系电话:0943—3514001   

邮政编码:730725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会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所需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有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三、申请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规定的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