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173851 生成日期: 2024-03-02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整治,电动车,火灾,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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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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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制定背景:春节以来,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多发,特别是,2024年2月23日,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5人死亡,另有44人在院接受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制定依据:按照《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白消〔2024〕8号及消防安全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实际,制定了《全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主要目标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疏导与治理相结合为原则,加快推动安全充电设施建设,强化对违规违法和不文明电动车充电、停放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排查整治机制,消除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以及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飞线充电”等现象,为居民营造有序、平安的生活环境。

三、主要内容

全面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群租房、商业综合体、各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楼梯间、门厅走道违规堆放物品、违规停放电动车和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等问题。

一是做好居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车进楼入户、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进居民小区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三是乡镇和有关职能单位负责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设施进行拆除,对屡教不改或不听劝导行为,要依法采取执法措施。四是依据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共管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检查巡查,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支持协作,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相关文档: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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