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27 生成日期: 2024-03-01
文       号: 会政办发〔2024〕10号 关键字: 整治,安全,电动车,工作,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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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1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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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驻会各单位:

现将《全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全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春节以来,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多发,特别是,2024年2月23日,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5人死亡,另有44人在院接受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疏导与治理相结合为原则,加快推动安全充电设施建设,强化对违规违法和不文明电动车充电、停放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排查整治机制,消除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以及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飞线充电”等现象,为居民营造有序、平安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居民住宅小区、群租房、商业综合体、各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楼梯间、门厅走道违规堆放物品、违规停放电动车和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等问题。

三、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宣传发动(2024年2月27日—3月20日)

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张贴海报、公示栏板报等方式等进行宣传,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集中整治(3月214月20日)

1.整治内容:全面开展“飞线充电”及堵塞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车等不文明和违法违规行为整治。

2.整治要求:各乡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应急、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

3.整治措施:一是做好居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车进楼入户、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进居民小区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三是乡镇和有关职能单位负责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设施进行拆除,对屡教不改或不听劝导行为,要依法采取执法措施。四是依据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共管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检查巡查,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支持协作,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状况进行检查,因地制宜建设安全充电设施,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2.负责辖区内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电动车进楼入户、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4.组织村(居)委会加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发动居民自觉查改身边的电动车违法行为。

(二)公安局

依法查处消防安全管理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住建局

1.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指导业主按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2.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督促各小区、单位在5月底前设置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棚(场)和充电桩,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

3.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建设集中充电设施,督促接入智能监控系统,完善“智慧消防”建设。

4.负责对全县物业服务公司开展教育培训,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所服务的小区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屡教不改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行业准入。

县市场监管局

指导、督促设有电梯的小区,在楼门口、电梯内安装AI智能监控系统,有效实现预防、引导和监管一体化,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执法局

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大整治电动车入户、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飞线充电”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对电动车违规充电设施进行拆除。

消防救援大队

1.充分发挥消委会办公室职能,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

2.牵头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及有关单位移交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的警示、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逃生知识宣传。

4.联合县住建局按时推进电动自行车棚(场)和充电桩建设,指导督促各物业小区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微信消防站,完善消防台帐记录、将各小区全部纳入“智慧消防”建设。

应急局

充分发挥县安委办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和督查力度,推进工作开展。将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清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电动车违规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

(二)部门协同联动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信息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防止推诿扯皮;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总结成效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凝练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效。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于4月25日前报县消委会办公室。

附件下载: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文档:《全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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