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会宁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务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推动会宁县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扩大内需,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程序

(一)征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

(二)征选程序。参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企业,由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推荐,并上报市商务局进行审核。

(三)强化监管。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参与活动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能进能出”原则,对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企业,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

二、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

(一)汽车置换更新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省从事汽车销售经营、开具甘肃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具备良好的企业经营商业信誉,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失信惩戒期内;

3.能够在经营场所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哄抬价格和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

4.经营管理规范,近年来未发生涉及环保安全等重大事故。

(二)家电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企业经营稳健,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4.具备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家电产品。

(三)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经营稳健,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企业优先;

4.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场地,能够将回收车辆交协议合作回收企业;

5.与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车收旧车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企业销售发票开具地在我省。

(四)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直营回收网点或加盟、协议合作等网点;

3.回收企业应建设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贮存场地;

4.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5.须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车用电池要交付生态环境和工信部门核准的回收拆解企业,确保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五)家装家具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在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销售门店;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4.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5.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报送模板,于9月14日前报送至县商务局(嘉禾楼11楼1110办公室)。由县商务局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市商务局。

申报联系人:

常银霞 13884239518

1.家电以旧换新名录.xlsx
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名录.xlsx
3.家装厨卫换新名录.xlsx
4.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名录.xlsx
5.汽车置换更新名录.xlsx

会宁县商务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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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二批)的公告

来源:会宁县政府办公室 | 作者:会宁县人民政府
日期: 2024-09-09 | 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务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推动会宁县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扩大内需,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程序

(一)征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

(二)征选程序。参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企业,由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推荐,并上报市商务局进行审核。

(三)强化监管。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参与活动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能进能出”原则,对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企业,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

二、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

(一)汽车置换更新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省从事汽车销售经营、开具甘肃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具备良好的企业经营商业信誉,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失信惩戒期内;

3.能够在经营场所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哄抬价格和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

4.经营管理规范,近年来未发生涉及环保安全等重大事故。

(二)家电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企业经营稳健,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4.具备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家电产品。

(三)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经营稳健,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企业优先;

4.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场地,能够将回收车辆交协议合作回收企业;

5.与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车收旧车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企业销售发票开具地在我省。

(四)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直营回收网点或加盟、协议合作等网点;

3.回收企业应建设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贮存场地;

4.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5.须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车用电池要交付生态环境和工信部门核准的回收拆解企业,确保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五)家装家具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在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销售门店;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4.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5.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报送模板,于9月14日前报送至县商务局(嘉禾楼11楼1110办公室)。由县商务局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市商务局。

申报联系人:

常银霞 13884239518

1.家电以旧换新名录.xlsx
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名录.xlsx
3.家装厨卫换新名录.xlsx
4.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名录.xlsx
5.汽车置换更新名录.xlsx

会宁县商务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