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6545 | 生成日期: | 2026-02-05 |
| 文 号: | 关键字: | 企业,补贴,销售,消费者,具备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关于征选2026年会宁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二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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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会宁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2-0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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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安排,按照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二批)征集工作的通知》(市商发〔2026〕11号)相关要求,现面向全县征选第二批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选原则、企业类型和资质 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 (一)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须在会宁县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乘用车新车销售的企业,能开具甘肃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3.配合开展审计工作,保留相应的购销凭证资料,并按主办方格式要求登记、提交个人乘用车以旧换新信息,形成台账。 4.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准确向消费者介绍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趁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二)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销售企业。家电征集“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便携式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仅补贴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品类: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AI 眼镜。实施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企业经营稳健,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4.具备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产品; 6.建立完整的以旧换新台账,及时更新记录。 二、不予推荐的情形 1.对尚未配合会宁县商务局完成提供2024—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销售台账的商户,本次不予推荐。 2.审计核查发现在2024—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有虚假交易、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先涨价后补贴、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商户,2026年不予推荐。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务必于2月6日18:00 前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销售产品代理品牌授权书; (4)“信用中国”报告; (5)门店照片(须使用经纬相机拍摄)。 2.报名地点:会宁县商务局(嘉禾大厦11楼1113室) 3.报名时间:2月5日—2月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43—3288859 会宁县商务局 2026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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