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0 | 生成日期: | 2023-10-11 |
文 号: | 关键字: | 供热,县,改造,企业,集中供热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冬季集中供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征求意见稿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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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县城)冬季集中供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68号)及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白银市城市(县城)冬季集中供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市政办发〔2023〕7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集中供热领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供热行业监督管理,提升供热服务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取暖费收缴、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到2023年底,全县集中供热费用收缴率平均达到80%左右,居民供热室温普遍达到18℃以上,供热满意度达到85%以上。到2024年底,全县供热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供热燃煤保障 1.保障燃煤供应。将城镇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用煤纳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联合协调机制冬季保供范围,积极协调本省煤炭生产企业与我县供热企业达成长期合作,保障集中供热企业用煤需求。(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各供热企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提升热源供给能力 2.推进集中供热锅炉改造。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供热专项规划,加快推动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4台10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住建局、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完善应急供热设施。全面评估现有供热设施保障能力,科学推进备用热源项目建设,确保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时,备用热源能够补充供应。加快推进本地区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实现并网、联网运行,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会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各供热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城市建设经验,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开展电能、空气能、地源热能等清洁能源供热。(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推动热网更新改造 5.实施市政供热管道更新改造。积极开展供热管网隐患排查,对运行年限满20年的供热管道和存在泄露隐患、热损失大等问题的其他供热管道进行改造;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统筹谋划项目,通过争取国家中央预算资金、申请专债、自筹等方式,严格按规范标准实施改造。(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各供热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6.推动建筑区划红线内共用供热管道更新改造。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更新改造住宅小区老旧供热管道。对单位热用户,指导开展供热管道更新改造。明确建筑区划红线内共用供热管道的维护管理责任,有序开展管道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巩固改造成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各供热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7.优化提升转供热能力。加强新建小区配套供热设施建设监管,严把工程“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关口,未经验收合格的供热设施不得投入使用。督促责任主体对换热站、二级管网等进行全面排查,对不满足供热需求的及时改造补建,合理配备换热站,确保转供热能力和用热需求相匹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提升供热能源利用效率 8.推进供热设施智能化建设。有序推进城市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推进智能化感知设施建设,实现对管网漏损、运行安全及周边重要密闭空间的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快既有供热设施智能化改造,根据实时气温、室温调控热网水温、水压和流量,精准实现全网供热平衡自动化。(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各供热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9.提升建筑能效。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建筑加快实施加装外墙保温、更换公共区域门窗等节能改造,稳步推进住宅小区供热分户改造,鼓励引导居民采购高能效产品,提升热能利用效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保障供热企业运营 10.多措并举降低供热企业成本。鼓励供热企业与煤矿企业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督促集中供热电价优惠政策落实。督促企业有计划制定煤炭采购方案,抓住淡季煤炭储备条件,提升管理效能,严格控制能耗损耗,降低供热成本。(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各供热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1.完善集中供热价格机制。完善城镇集中供热价格管理政策,建立燃料价格、终端供热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开展供热成本监审,依法依规进行价格调整,难以通过价格调整消化燃料价格上涨影响的,属地政府、供热企业应共同努力,确保热力正常供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各供热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2.加强供热风险防范。摸排辖区内供热企业运行情况,对经营困难的企业主动靠前服务,帮助企业纾困,对存在弃供、停供风险的企业,制定应急保障工作预案,防止区域性停暖事件发生。(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六)强化供热用热监督管理 13.加强供热监督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供热信用评价体系,督促供热单位加强设施运行维护保养,规范应急抢修制度,及时处置用户报修,严厉打击供热单位主观恶意减供低供行为,持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各供热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4.加强用热监督管理。开展违规用热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对违规改建室内采暖系统、私自接入供热管网、增加用热面积、恶意放水等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网上恶意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等行为。(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各供热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5.依法开展热费收缴。督促供热企业进一步优化热费缴纳流程,拓宽线上缴费渠道,推行停暖申请线上办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供热欠费清缴工作,减轻供热企业运营压力;对长期拖欠热费的用户要分类施策,妥善解决。(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各供热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成立会宁县冬季集中供热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推动集中供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乡镇要落实属地供热保障主体责任,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和工作落实计划,细化各项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要素保障。认真做好供热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帮助解决供热中的困难问题,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对我县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统筹安排预算支持供热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依法加强供热设施建设土地需求保障,合理利用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供热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信访舆情服务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依规、经济用热,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为供热正常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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