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3 生成日期: 2024-02-03
文       号: 关键字: 整治,单位,牵头,县,城乡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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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按照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县级统筹、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以“拆、规、清、修、绿”为重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切实改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环境面貌,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推动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

三、整治任务及职责分工

采取“拆、归、清、修、绿”等措施,重点针对25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

(一)“拆除”。

1.“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不符合城市规划、影响市容、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牵头单位: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宁工业集中区,以下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均为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宁工业集中区,不再列出)

2.“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随意搭建影响环境卫生的旱厕。(牵头单位:县执法局)

3.陈旧破损、手续不全的广告牌匾(包括:大型户外广告牌、楼顶广告牌、墙体广告牌、灯箱广告、灯杆广告、商铺牌匾等)。(牵头单位:县执法局)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建材燃煤销售点临时搭建的违法棚架、沿街突出的商铺店面、焊接商铺临时搭建的违法棚架以及车辆维修清洗商铺违法搭建的棚架等。(牵头单位:县执法局、县工信局)

5.陈旧破损、手续不全公交站牌广告。(牵头单位: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

6.道路交通沿线两侧红线范围内的违章建(构)筑物、广告牌、废弃栏杆等。(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二)“归整”。

1.架空线缆(空中蜘蛛网)。(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2.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3.乱摆摊点等。(牵头单位:县执法局)

(三)“清理”。

1.“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脏乱差和卫生死角。(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生活污水直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住建局)

3.“牛皮癣”小广告,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小广告、天桥小广告、路灯小广告、墙面小广告等。(牵头单位:县执法局)

4.道路交通沿线两侧用地红线范围内垃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5.“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内脏乱差、车辆维修清洗商铺油渍污水和废旧轮胎配件乱堆乱放、建材燃煤销售点及焊接商铺脏乱差。(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修缮”。

1.破损路面。(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破损马路道牙。(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3.破损井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4.破损雨篦子。(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5.破损路灯。(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6.破损环卫设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7.破损公交站亭及座椅。(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8.建筑物色彩风貌。按照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的原则,对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五)“绿化”。

1.城乡结合部大环境绿化。(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2.通道景观绿化。(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住建局)

3.道路交通沿线两侧枯朽树木清除或修剪。(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住建局)

四、工作步骤

本次攻坚行动2024年2月开始,2024年3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202421-2024210日)。在全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基础上,重点对“城中村”、 城乡接合部、工业园区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留存影像资料,制定具体整治措施。

(二)集中整治(2024211日至320日)。结合建立的问题台账,整合力量,靠实责任,逐条开展全面整治。县直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建立机制(2024321日至331日)。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压实责任、推动落实,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措施,全面开展整治攻坚工作,着力推动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二)坚持依法依规。在整治攻坚行动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大拆大建、乱拆新建等铺张浪费行为,杜绝“刷白墙”“设置隔离带”等形式主义问题。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畅通监督渠道,讲究整治策略,注意方式方法,既要下大力气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也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搞“一刀切”,不搞机械执行,防止产生、激化矛盾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选择群众“能接受、看得懂、记得住”的宣传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效果,确保整治专项行动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治理、爱护环境、保护家园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每周五将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和台账报送县住建局,要对所有问题进行编号排序、标明地点,并明确整治单位和时限要求;所有问题要有整治前后的印证图片,图片上要有具体经纬度,拍摄角度、拍摄距离要前后保持一致,图片不得裁剪和伸缩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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