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5-205405 | 生成日期: | 2025-11-01 |
| 文 号: | 会政办发〔2025〕48号 | 关键字: | 规划,资源,矿产,编制,工作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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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会宁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0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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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会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第7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会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6-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十五五”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1816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资矿保函〔2024〕98号)和《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白银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资矿发〔2025〕13号),以《会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原则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系统梳理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重点评估供给能力、开发利用结构、矿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进展与预期;逐项分析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勘查评价、开发保护、矿业高质量发展、市场化改革等重点任务的推进成效,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关键政策举措,主动融入国家和省市发展大局,为全县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指引,持续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实际,谋划资源保障之策,构建矿业绿色模式,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进一步将全县的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 二是坚持贯彻中央精神、体现会宁特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据会宁县矿产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坚持全面规划与突出特色相结合,助推矿业绿色发展。强化目标指引和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着力提升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管理,严格准入条件,推进资源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 三是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矿产资源开发的资源、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矿业领域绿色、高效和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共赢。 四是坚持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立足我县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矿产领域。以市场调节为导向,以宏观调控为杠杆,建立规范有效的矿产资源管理调控体系,创造平等竞争和公开、有序、健全、统一的市场环境。 五是坚持继承借鉴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全面总结上轮规划在超前谋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借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方面的有益做法,依据矿产资源规划最新研究进展,创新规划理论、方法和手段。 六是加强联动协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与地勘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研究机构协作,发挥行业的先进性作用,加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做好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产业规划等规划的衔接。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评估我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围绕“四轮矿规”实施以来的规划目标,对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开发利用结构、资源利用效率、矿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目标进行全面评估,总结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二)会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五轮矿规)的重点内容和目标指标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供需形势分析。全面梳理基础资料,系统分析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现状,紧密结合全县发展需求,明确“十五五”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方向与重点。综合利用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开发利用、资源储量、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数据,科学研判全县矿产资源在勘查、开采与保护方面面临的形势与挑战,重点评估重要矿产资源的供需形势、资源保障程度和开发利用潜力,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勘查、开发利用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对策。 2.主要目标指标研究。全面分解、细化落实市级规划部署要求,对全县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做出全面部署安排,明确总量、布局、结构、时序和准入要求。确定全县重点矿种勘查开发指标和区域,明确矿种差别化管理政策,提出鼓励、限制和禁止的方向。开展资源开发利用准入条件研究,提出资源开发模式、利用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等准入条件和要求。强化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确定主要矿种及其共伴生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准入门槛,统筹安排资源开发、保护与储备。科学划定勘查和开采规划区块,推进资源有效保护、规模开发和集约利用。 3.矿业绿色发展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加快推动全县矿业发展方式向绿色、可持续方向转型。统筹考虑资源勘查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落实上级规划对绿色矿山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组织方式、进度安排和支持政策。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建立健全促进绿色矿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新建矿山,将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要求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严把准入关;对生产矿山,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完善政策支持、强化管理措施,系统推进矿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4.规划实施与监督检查研究。以改革为动力,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转变规划理念、思路和方法,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矿业发展。坚持从改革、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入手,综合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措施,以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行政管理方式转变,保障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充分认识数据库建设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以及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按照数据库建设与规划编制同步完成的要求,及早部署县级数据库建设,确保规划数据库全面及早完成。加强规划数据库与其他矿政管理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做好规划信息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并及时纳入到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统一数据库管理,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规划信息支撑。 (四)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和修改完善。完成第五轮矿规文本初稿编制,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部门和行业的意见建议,做好协调衔接,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采取专家座谈等形式,进一步听取意见、凝聚共识,充分吸收合理建议,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五轮矿规送审稿。 (五)规划报批和实施。修改完善的五轮矿规送审稿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经审批的规划公开发布,并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推进实施。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25年4-6月,确定编制技术单位,收集整理资料,落实编制经费等。 (二)研究编制阶段 2025年6-8月,认真开展上轮规划实施情况的系统评估,全面开展基础调查和资料收集,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组织相关实地调研,严格核实资源储量及开发利用报表等基础数据,针对规划中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综合分析和科学论证,夯实规划编制基础。 (三)规划审查阶段 2025年9-12月,聘请专家对县级规划至少进行一次专家咨询会,并做好市级规划的协调衔接,完成县级规划(意见征求稿)。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发改、工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意见,完成县级规划(送审稿)。 2026年1-6月,上报县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完成预审,完成县级规划(审批稿)。 (四)规划成果报批、批复和发布实施 2026年8月底前,县级规划(审批稿)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或由市政府授权的部门审批。批复后由县政府组织发布实施。 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县级数据库建设,上报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后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提交成果及要求 会宁县矿产资源规划成果应当包括县级规划文本、附表、图件、数据库、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 五、组织保障 (一)会宁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会宁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会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会宁县第五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指导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县级规划编制成果。 组 长:狄国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祁虎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 琪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应博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柴晓明 县财政局局长 土 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学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彦虎 县水务局局长 王 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武志兴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应军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清泉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党 鹏 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局长 (二)会宁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宁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会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第五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相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衔接,审核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文件材料;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专家咨询组和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负责组织成果评审与验收,筹备有关会议;做好相关综合保障工作;依序推进全县规划编制各阶段工作,指导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等。 主 任:祁虎山 会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张 钱 会宁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张文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曹养泉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仰斌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永吉 县水务局副局长 陈 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兴鹏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斌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重阳 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副局长 联络员:王向兵 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干部 联系电话:15293068058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续任者自动接任,不另行文。 (三)专家咨询组 为确保规划编制质量,拟成立专家咨询组,负责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咨询、论证和评估。具体专家人员根据规划编制进展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沟通,密切协作。县自然资源局要主动加强与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上下沟通,及时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统一编制技术要求。在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相关技术规程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县矿产资源规划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三)切实保障工作经费。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规划队伍建设。积极组织规划编制与管理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把关,综合考虑编制单位的能力、业绩和信誉,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选定,并强化指导与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编制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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