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25 | 生成日期: | 2023-12-09 |
文 号: | 会政办发〔2023〕129号 | 关键字: | 布病,检测,动物,工作,净化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2023-2026年畜间布鲁氏菌病检测净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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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会宁县2023-2026年畜间布鲁氏菌病检测净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会宁县2023-2026年畜间布鲁氏菌病 检测净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以检测净化为主的防控措施,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甘肃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段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控、重点扑灭、源头净化”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提升风险防范和综合防治能力,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传播路径,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布病,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全县牛布病阳性率控制在1%以下,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5%以下,猪布病阳性率控制在2%以下;到2026年,牛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2%以下,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1%以下,猪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3%以下,达到布病稳定控制标准。逐步形成更加符合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要求的布病防控机制,为布病净化标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奠定良好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基线调查。由农业农村和卫健部门牵头,对全县28个乡镇布病防控现状进行调查,归纳布病阳性动物的性别、年龄、品种、区域范围、发病季节等特点,摸清摸准养殖场(户)牛羊实际存栏,分析我县动物布病传播的风险,掌握布病流行动态和发病规律,总结前三年布病检测净化抓点示范成果和经验,进一步明确防控目标,细化任务指标,扎实开展宣传培训,为实现预期目标奠定基础。 (二)宣传培训。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电视栏目、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告知书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将布病的危害和防控知识告知给辖区内从事养殖、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提升公众对布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养殖者主动开展布病防控的意识,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联动机制,为布病防控净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确保专业人员全面掌握布病防控一系列知识,各包抓乡镇(场)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布病检测净化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各乡镇也要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和牛羊养殖场(户)的培训,确保全县参加布病检测的人员达到规范操作,熟练掌握采样技术,防止因操作不当引起人员感染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测净化 1.2023年8月-2023年12月。按照“分区域、分畜种、分时段、分层次”的检测原则,坚持“5个优先检测”(即对全县奶牛全部检测;对近一年来从外调入的牛羊及同群畜全部检测;对发生过布病的养殖场(户)所有动物全部检测,包括牛羊猪犬等;对布病感染人所在场的所有动物全部检测;对发生流产、死胎的牛羊及同群畜全部检测),持续加大检测净化范围和数量,在完成重点检测的基础上,2023年要完成辖区内50%的行政村肉羊全覆盖检测,每检测1村,必须进行整村全覆盖式检测,及时扑杀阳性畜。对所有检测出阳性动物的场(户),每3个月全群复检1次,直止连续2次检测结果阴性为止。 2.2024年1月-2024年12月。对2023年检测出布病阳性的村和未检测的村进行肉羊全覆盖检测。对所有检测出阳性动物的场点,每3个月全群复检1次,直止连续2次检测结果为阴性为止。 3.2025年1月-2025年12月。全县进行新一轮的布病全覆盖检测,肉羊采取整村推进式全覆盖检测,对肉牛按存栏数量比例进行抽检。 4.2026年1月-2026年12月。重点对前几年检测出布病阳性动物养殖场(户)所在社(组)的牛羊全部检测,检测净化后要防止布病反弹,进一步巩固检测净化成效,彻底达到控制要求。 (四)检疫监管。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产地检疫、调运监管、落地监管等工作落实。一要强化牛羊调运监管。对于跨省调入布病易感动物的,要向调入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备案,调入时必须附有调出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布病检测阴性报告,严禁从布病高风险区域引入易感动物,禁止免疫地区的易感动物向非免疫区调运。调入后用于继续饲养的动物必须隔离观察30天(种畜、奶畜隔离观察45天)以上,再由调入地全群检测阴性后方可混群饲养。二要做好检测后牛羊的监管。对检测后的牛羊要及时加挂耳标标识,建立“一羊(牛)一档一卡”档案,认真填写“会宁县牛羊布病检测登记表”,记录检测羊只的基本信息(一式两份,乡镇畜牧兽医站、养殖户各留存一份),积极倡导“只出不进、自繁自育”的养殖原则,限制牛羊随意流动,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及村社干部进行跟踪监管,定期不定期核对圈舍牛羊存栏数量,防止调入患病牛羊。三要加强贩运车辆和人员管理。对贩运车辆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大力推广“12411”监管模式(即“一车”指贩运人员必须有一辆备案的贩运车辆;“两牌”贩运人员佩戴的工作牌、用于贩运牲畜的车辆标识牌;“四证”指动物贩运证、动物产地检疫证、动物布病检测证、贩运人员身份证;“一码”指市场准入码;“一台账”指动物贩运台账),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得从事贩运活动。四要抓好养殖场户防疫监管。进一步落实专人分片包干和“一对一”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村防疫员及村社干部监管责任制,督促养殖场(户)落实消毒、门禁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和防疫设施条件,全面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对检出布病阳性个体的,在强制扑杀前不得出圈放牧或私自出售,阳性场(户)禁止调出种用动物和饲养用动物;用于屠宰的牛羊须经逐头(只)检测布病,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阴性场(户)调运前须逐头(只)检测布病,动物检疫机构凭检测报告受理检疫申报,检疫合格后方可调运。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种畜、奶畜及冻精生产、经营、使用等高风险场群和环节的监管,布病未达到净化标准要求的,不得向外供种,布病阳性场(户)同场群动物不能用作种用。种畜调出和配种前必须进行布病检测。五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牛羊行为。充分发挥“群防群控”力量,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牛羊行为,对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无布病检测阴性报告、未申报备案私自调进牛羊的,在乡镇监督下,必须隔离观察,并采集血清进行布病检测,对检测出的阳性畜要坚决扑杀,不得给予任何补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货主及承运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并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责,发挥处理一次警示一片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五)人员防护。所有参与采样、实验室人员要严格规范采样,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过程中要穿防护服、雨鞋,戴口罩、手套、护目镜,工作期间禁止喝水、吸烟、吃零食、使用手机等,工作结束后,对手、鞋底进行彻底消毒。县农业农村局要给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必需的防护、消毒用品,及时开展培训演练。乡镇要督促养殖、屠宰、贩运等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人员防护制度,落实好各项人员防护措施。县卫生健康局要定期做好一线工作人员布病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如发现布病阳性者,落实相关救助保障措施,及时进行治疗。 四、技术措施 (一)检测采样 1.采样要求。采样动物为8月龄以上的牛、5月龄以上的羊,采样时大力推广“2351”采样模式(即两穿三戴,五人一组,一本台账)。“两穿”即采样人员、养殖者在采样及保定牲畜过程中全程要穿防护服,穿胶靴。“三戴”即采样人员、养殖者采样全程要戴口罩,戴手套,戴护目镜。“五人一组”即一人在采样前后对圈舍及周边环境进行喷洒消毒压尘,两人保定,一人采血,一人加挂电子标识。“一台账”即每个乡镇以村为单位,建立检测台账。 2.样品采集、保存及运输。用一次性真空采血器采集动物颈静脉或尾静脉(牛)血液,每头畜采集血样3mL-5mL于真空管中,编号、登记,倾斜放置于室温中静置2 h-4 h,待血液凝固自然析出血清,必要时可低速离心(1000 转离心10 min-15 min)分离血清。样品置于保温箱或保温瓶中运输,应做好密封,防止渗漏。血清样品若在24 h内运达实验室,在保温箱内加冰袋冷藏运输,如超过24 h,先置于-15 °C以下的冰柜中冷冻保存,运输时在保温箱内加冰袋运输,途中不超过48h。血清样品到达实验室后,若暂时不进行处理,样品冷冻保存,避免反复冻融。采样结束后,对使用过的棉球等废弃物集中回收无害化处理。 3.检测方法。样品送至兽医实验室时,要及早进行布病诊断实验,实验试剂及器材必须正规渠道采购,严格按照《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GB/T18646-2018),采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对待检血清进行初筛,以试管凝集试验进行确诊。确诊为布病阳性的牛羊要及时通知乡镇,快速处置阳性畜,并做好保密信息,严防阳性畜流失。 (二)疫源控制 1.流行病学调查。对于实验室诊断出布病阳性畜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可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调查和采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将获取的信息按照统一规定和要求记录在调查表上(详见附件)。掌握动物布病发生情况,了解其临床症状、流行强度和流行规律,追溯疫病来源,判断疫情发展趋势,分析可能扩散范围,形成调查报告,为预警预报提供依据。 2.无害化处理。农业农村局要对检出的阳性动物及时进行强制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对检测阳性率≥40%的养殖场(户),全群扑杀;检测阳性率<40%≥10%的养殖场(户),扑杀阳性畜及阳性畜密切接触的同圈舍动物;检测阳性率<10%的养殖场(户),扑杀阳性畜。扑杀补助标准:羊补助800元/只,其中国家和省、市财政补助600元/只,县级财政补助200元/只;肉牛补助5000元/头,其中国家和省、市财政补助3000元/头,县级财政补助2000元/头;奶牛补助8000元/头,其中国家和省、市财政补助6000元/头,县级财政补助2000元/头;猪补助800元/头,由国家和省、市财政补助,其它动物补助标准参照《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 号)文件精神执行。扑杀时规范填写采样单,检测报告、扑杀等相关记录,核实相关数据,坚决杜绝虚假问题的发生。乡镇要牵头组织做好布病阳性场(点)的畜主心理疏导,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强制扑杀阳性畜。 3.消毒灭源。乡镇要指导督促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从业主体建立健全消毒制度,严格按照消毒有关程序,正确选用高效无毒或低毒消毒剂,规范开展日常消毒,有效切断布病传播途径,并做好消毒记录。检测出阳性样品后,对病畜圈舍环境、集中放牧区域、污染的场地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紧急消毒。地面消毒采用氢氧化钠和生石灰等碱类消毒剂,用2%氢氧化钠水溶液,喷洒6h-12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生石灰需加等重量的水,均匀洒布于需消毒场所的地面。圈舍消毒先清理粪尿及污物后,用2%氢氧化钠溶液对地面、墙壁等进行喷洒消毒。对粪便、垫料和被污染的饲料等废弃物要堆积发酵、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之后每天使用常规消毒药(如三氯异氰尿酸钠、戊二醛、复合酚等)对圈舍内外地面、墙面、顶棚、粪沟消毒1次,连续消毒14天。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卫健、公安、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会宁县畜间布病检测净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及时协调解决布病检测净化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检测净化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严格落实乡镇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切实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也要成立布病检测净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区域内检测净化方案,把布病检测净化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检测净化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人员培训、样品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审定阳性畜扑杀补助资料、监督阳性畜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动物调运监管、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做好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普及动物防疫知识。县人社局要配齐各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有人干事。县卫健局做好人兽共患病危害性及防护措施宣传、病人心理疏导、检查诊治工作。县公安局协助农业农村局做好阳性畜的扑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动物行为。县财政局要保障经费投入,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县市场监管局做好畜产品市场流入、食品安全监管,严防病畜及产品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农业农村局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以及公路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临时消毒站)的设置和检查工作。县林草局对陆生野生动物疑似病按规定采样送检,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三)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布病检测净化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国家、省、市下拨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布病阳性畜补助、采购防护及消毒物资。县财政局也要将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配套所需资金,主要用于布病阳性畜扑杀补助、无害化处理费、采购防护用品、消毒等物资,布病检测净化人员补助等。根据目前全县牛羊应检数,每年约需检测净化羊30万只,牛5万头,县级财政每年约需配套资金288.6万元,其中采样补助经费11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经费,采样补助费用按照每采1只羊补助3元、牛每头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扑杀补助14万元,按照目前动物布病阳性率计算,约每年扑杀肉羊500只,肉牛20头;无害化处理费用20万元,主要是阳性动物运往无害化处理点的运输费、焚烧动物柴油费、动物深埋铲车租用费、雇工费等;防护物资采购费用60万元;采样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11.5万元;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补助54万元,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购买社会保险14.1万元。同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2015〕99号)文件精神,对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 (四)强化检查考核。县防制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组织人员每年开展两次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的督查考核,将乡镇是否按要求做到应检尽检、养殖户对布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人员安全防护、规范采样、牛羊流动监管等列为考核重要内容。县防制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缓慢、不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检测效果评估。县级成立专家组,要对检测净化工作成效进行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估,包括对检测进度及覆盖面、检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测数量(个体阳性数、阳性率,群间阳性数、阳性率)、引种监管、流动监管、阳性畜监管、消毒环节、阳性畜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检测净化成果,优化防控方案,为下一步创建全县布病净化区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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