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19-07-08 |
| 文 号: | 会政办发〔2019〕101号 | 关键字: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的 通 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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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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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新媒体纳入常态化抽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政务新媒体逐渐成为各级政府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在塑造政府形象、引导网上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群众办事、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打造权威发布、服务高效、反应灵敏的政务新媒体平台,是推动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塑造新时代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5号)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政务新媒体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府服务的重点任务,积极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摸清本级本系统政务新媒体底数,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负责管理运维。严格执行有关要求,避免功能定位不清、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杜绝“僵尸”“睡眠”“雷人雷语”“不互动无服务”等现象。从第二季度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对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随机抽查,建立通报制度,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落实相关要求,厘清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 (一)注重底数抓覆盖。针对前期各单位对本级政务新媒体底数不清的问题,各单位要再次认真摸排本级政务新媒体底数,包括微博、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快手等主流新媒体以及自主开发的各种新媒体APP,确保一个不落,及时准确,并于7月10日前将政务新媒体统计表上报县政府办公室。(表格见附件) (二)注重问题抓排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问题导向做好排查工作,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中有关政务新媒体的要求(见附件),对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对托管给个人维护的要坚决收回。 (三)注重实效抓机制。从7月份起,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县范围内政务新媒体进行半月抽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媒体将予以通报并责令关停。 联系人:曹 珂李晓娟 联系电话:0943—3221022 电子邮箱:1073063474@qq.com 地址:会宁县会师镇延安路7号县政府办公室(统办楼333或335室) 附件1.政务新媒体情况摸底表 附件2.乡镇、部门政务新媒体负责人统计表 附件3.政务新媒体考核要求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附件下载: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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