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8 | 生成日期: | 2024-11-06 |
文 号: | 关键字: | 注册,要求,公告,资料,兽药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 |
信息来源:中川镇
发布时间:2024-11-0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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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注册申请,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本要求进行技术审查。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 2.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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