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5-200818 | 生成日期: | 2025-06-24 |
文 号: | 关键字: | 退役,补助金,士兵,自主,发放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中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核拨2025年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报告 | |
信息来源:中川镇
发布时间:2025-06-2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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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省级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甘财社〔2025〕43号)和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1〕93号)文件规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省市县分级分担,省级财政承担60%,市县财政承担40%。补助标准为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00%。”,2025年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28013元。 为了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及时准确发放,2025年3月我镇共报到退役士兵4人,补助标准为每人28013元,共112052元(详见附件),均符合发放条件,现需补助金112052元,请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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