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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川镇畜间布鲁氏菌病检测净化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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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川镇畜间布鲁氏菌病检测净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检测净化工作,推动畜牧业三年倍增行动顺利开展,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布鲁氏菌病抓点示范工作方案(2021-2023年)《会宁县畜间布鲁氏菌病检测净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重点扑灭、源头净化”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同参与的作机制;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通过检测、扑杀消毒、管等综合控措施,净化布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底,全牛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8%以下,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1%以下;到2022年底,牛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4%以下,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5%以下;到2023年,牛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2%以下,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0.1%以下,达到布病稳定控制标准。逐步形成更加符合全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要求的布病防治机制,显著提升布病监测预警、移动监管和疫情处置能力,为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布病区域划分

根据布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近几年布病检测情况,全县划分轻度感染区、零星散发区和未感染区三个区域。我镇属于零星散发区。

四、重点任务

(一)普查摸底。要对辖区内所有牛羊养殖场(户)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摸准养殖场(户)牛羊实际存栏,确保不漏一场一户一牛一羊。对普查摸底情况要建档立卡,登记造册上报中川镇畜牧兽医站,按照应检要求,对8月龄以上的牛、5月龄以上的羊全部进行全覆盖检测,确保牛羊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告知书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将布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告知给辖区内从事养殖、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提升公众对布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养殖者主动开展布病防治的意识,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联动机制,为布病防控净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检测净化

1.2021年6月-2021年12月。所有牛、羊停止布病疫苗免疫,开展检测净化。按照“分区域、分畜种、分时段、分层次”的检测原则,坚持“5个优先检测”(即对全奶牛全部检测;对近一年来从外调入的牛羊及同群畜全部检测;对布病发生过的场(点)牛羊全部检测;对布病感染人所在场的牛羊全部检测;对发生流产、死胎的牛羊及同群畜全部检测),加大分区检测净化覆盖面,属于零星散发区要求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5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全部进行检测;对所有检测出阳性动物的场(户),每3个全群复1次止连续2次检测结果为阴性为止,并要覆盖检测本社范围内的所有牛羊。

2.2022年1月-2022年12月。2021年检测的基础上,对牛存栏10头以下、羊存栏50只以下的养殖场(户)全部检测,最终达到牛羊全覆盖检测。对所有检测出阳性动物的场点,每3个全群复1次止连续2次检测结果为阴性为止,并要覆盖检测本社范围内的所有牛羊。

3.2023年1月-2023年12月。重点对2021年、2022年检测出布病阳性动物养殖场(户)所在社(组)的牛羊全部检测,进一步巩固检测净化成效。

(四)检疫监管。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产地检疫、调运监管、落地监管等工作落实。一要强化牛羊调运监管。对于跨省调入布病易感动物的,要向调入地畜牧兽医站申报备案,调入时必须附有调出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布病检测阴性报告,严禁从布病高风险区域引入易感动物,禁止免疫地区的易感动物向非免疫区调运。调入后用于继续饲养的动物必须隔离观察30天(种畜、奶畜隔离观察45天)以上,再由调入地全群检测阴性后方可混群饲养。二要做好检测后牛羊的监管。对检测后的牛羊要及时加挂耳标标识,建立“一羊(牛)一档一卡”档案,认真填写“中川镇牛羊布病检测登记表,记录检测羊只的基本信息(一式两份,乡镇畜牧兽医站、养殖户各留存一份),积极倡导“只出不进、自繁自育”的养殖原则,限制牛羊随意流动,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及村社干部进行跟踪监管,定期不定期核对圈舍牛羊存栏数量,防止调入患病牛羊。三要加强贩运车辆和人员管理。对贩运车辆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大力推广“12411”监管模式“一车”指贩运人员必须有一辆备案的贩运车辆;“两牌”贩运人员佩戴的工作牌、用于贩运牲畜的车辆标识牌;“四证”指动物贩运证、动物产地检疫证、动物布病检测证、贩运人员身份证;“一码”指市场准入码;“一台账”指动物贩运台账),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得从事贩运活动。四要抓好养殖场户防疫监管。进一步落实专人分片包干和“一对一”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村防疫员及村社干部监管责任制,督促养殖场(户)落实消毒、门禁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和防疫设施条件,全面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对检出布病阳性个体的,在强制扑杀前不得出圈放牧或私自出售,阳性场(户)禁止调出种用动物和饲养用动物;用于屠宰的牛羊须经逐头(只)检测布病,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阴性场(户)调运前须逐头(只)检测布病,动物检疫机构凭检测报告受理检疫申报,检疫合格后方可调运。五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牛羊行为。充分发挥“群防群控”力量,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牛羊行为,对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无布病检测阴性报告、未申报备案私自调进牛羊的,在镇政府的监督下,必须隔离观察,并采集血清进行布病检测,对检测出的阳性畜要坚决扑杀,不得给予补助,并上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货主及承运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绝不姑息,以案释法,以案明责,发挥处理一次警示一片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五)人员防护。布病属于人畜共患病,在开展检测采样时如果操作不规范或防护不当,会对人造成威胁。因此,要求所有参与采样、实验室人员在严格规范采样规程的前提下,按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过程中要穿防护服、雨鞋,戴口罩、手套、护目镜,工作期间禁止喝水、吸烟、吃零食、使用手机等,工作结束后,对手、鞋底进行彻底消毒。

技术措施

(一)检测采样

1.采样要求。采样动物为8月龄以上的牛、5月龄以上的羊,采样前要对圈舍进行消毒、喷雾压尘,避免灰尘飞扬。采样时要安全保定动物,谨防动物踩踏、顶伤人员,采用常规消毒,颈静脉采血方法。采样结束后,对使用过的棉球等废弃物集中回收无害化处理。

2.检测方法。按照“快采血、速分离、紧化验、急处置”的原则进行牛羊布病检测净化,现场采集牛羊血清,对采集后血清快速分离,按照血清保存要求使用专用的冷藏箱送兽医实验室进行布病检测,。

(二)疫源控制

1.无害化处理。积极引导养殖场户购买动物养殖保险,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逐步建立无害化补偿补助加保险的工作模式,构建保险与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并要牵头组织做好布病阳性场(点)的畜主心理疏导,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强制扑杀阳性畜。

2.消毒灭源。指导督促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从业主体建立健全消毒制度,严格按照消毒有关程序,正确选用高效无毒或低毒消毒剂,规范开展日常消毒,有效切断布病传播途径,并做好消毒记录。检测出阳性样品后,对病畜圈舍环境、集中放牧区域、污染的场地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紧急消毒,要对圈舍、场区内外、排污沟(池)等必须进行彻底消毒和清理,对粪便、垫料和被污染的饲料等废弃物要堆积发酵、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之后每天使用常规消毒药(如三氯异氰尿酸钠、戊二醛、复合酚等)对圈舍内外地面、墙面、顶棚、粪沟消毒1次,连续消毒14天。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包村组长和兽医站成员为成员的中川镇畜间布病检测净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及时协调解决布病检测净化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村要充分认识布病监测净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检测净化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严格落实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

(二)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落实各项作任务。

落实工作经费采样补助费用按照每采1只羊补助2元、牛每头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交通费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经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201599号)文件精神,对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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