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2 | 生成日期: | 2023-11-06 |
文 号: | 关键字: | 利率,住房,贷款,四大,调整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四大行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细则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06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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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9月25日起,银行开始下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四大行日前已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事项,一起来看↓ 四大行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事项 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9月7日分别发布公告,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对调整范围、调整后的利率水平、调整方式等进行解答,及时回应客户关切。 根据四大行公告内容,此次调整范围是: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果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也符合本次调整范围。 此次四大行明确了调整规则,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与贷款发放时间、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情况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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