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4 | 生成日期: | 2024-02-28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火灾,电动车,请,充电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紧急提醒!事关电动车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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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 严禁在住宅楼内的公共区域乱扔烟头 拒绝安装防盗窗 如确需安装,请选择在防盗窗上 留一个“紧急逃生口” ↓↓↓ 电动车楼道内充电爆燃 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位居民 作为自己家庭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应拒绝做增加消防安全风险的行为 物业单位 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加大消防安全巡防巡查频次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江苏新闻、徐州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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