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9267 | 生成日期: | 2026-05-12 |
| 文 号: | 关键字: | 保险,疾病,意外,重大,伤害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会宁县2026年“两保一孤”团体意外伤害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项目服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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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新塬镇
发布时间:2026-05-12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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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防返贫动态监测有关部署要求,做好全县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城乡供养特困对象、孤儿(以下简称“两保一孤”)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兜底工作,通过参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住院陪护补贴保险,切实解决他们因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事故返贫的问题,县财政列支资金为全县“两保一孤”购买意外伤害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一、保障群体 全县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员每月动态调整)。 二、参保费用 每人每年60元,由县财政列支。 三、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首次罹患35种重特大疾病和9种门诊慢特病(附病种名录),赔付2万元,重大疾病保险赔付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35种重特大疾病和9种门诊慢特病既往病史导致住院或门诊治疗的,医保报销完之后,剩余部分按一定比例赔付,赔付比例为50%,最高赔付2万元,重大疾病既往病史保险赔付责任终止;因疾病死亡,赔付0.2万元,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保险: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赔付2万元,意外身故保险责任终止;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最高赔付2万元(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2013)》,一级2万元、二级1.8万元、三级1.6万元以此类推,每降低一个伤残等级,赔付金额减少0.2万元),意外残疾保险责任终止。 住院津贴保险:特困供养对象因疾病、意外伤害住院的,补贴标准为乡镇卫生院100元/天/人、县级医院150元/天/人、县级以上医院200元/天/人,全年每人最高补助30天。 四、保险期限 自2026年3月31日起至2027年3月30日止。 五、承保机构 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 六、理赔流程 1.保险期内若发生保险事故,参保人员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 承保咨询电话:18994856880 24小时出险报案热线:95518 专属理赔联系人电话:19994327669 2.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报案人联系,了解保险事故详情并及时查勘现场,告知理赔所需手续及资料。 3.理赔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及时处理案件并支付保险金。 会宁县民政局 2026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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