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8 生成日期: 2024-10-25
文       号: 关键字: 工作,安全,排查,整治,火灾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新塬镇
发布时间:2024-10-2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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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深刻汲取淮南潘集区“10.19”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压实管理责任,健全长效机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警觉性,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经营性自建房消防患排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认清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排查进度、治理类型、整治措施等方面跟踪隐患排查和整改进度。对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级主要领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分管领导要专门盯、具体抓,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明查暗访,切实把防范化解冲击消防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物业、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排查整治,尤其是要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发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推动排查整治工作纵深发展;自然资源部门要开展违规扩建占地导致消防车通道堵塞、防火间距占用的行为认定、查处;公安机关加强自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摸底;市场监管部门要打击经营性自建房屋的无照经营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电器产品和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各地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引导农民搞好室内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杂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参与排查治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要按照监督责任分工,加大监督抽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治理、易地扶贫搬迁治理等经验做法,对照村(居)民自建房的“8 类重点整治情形”,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对每一处火灾隐患都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来源,分级分类推进整改,持续跟进督办指导。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研究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对存在突出风险、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责令停止使用、清理住宿人员等措施。

四、全面加强火灾警示教育。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组织基层力量进村入户、上门提醒,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结合排查整改情况和典型火灾案例,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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