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7 生成日期: 2024-12-11
文       号: 关键字: 就业,补贴,企业,人员,社保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保补贴的通知
信息来源:新添堡回族乡
发布时间:2024-12-1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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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村社区及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和《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文件精神,现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

(一)政策范围

对会宁县辖区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就业创业登记时间之日起)、脱贫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实现就业,进行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尚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须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进行认定,自认定之日起可享受社保补贴。

认定地点: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六楼大厅1号窗口。

脱贫劳动力是指脱贫攻坚期间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期限

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申报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附件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2.脱贫劳动力:《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附件2)、脱贫劳动力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明细账(单)、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等。

(四)办理流程

1.企业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县人社局审核资料,并随机到企业、社保机构核查;

3.审核核实情况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4.审议通过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文确认;

6.补贴资金按规定直接支付到企业基本账户。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9楼908室

2.联系方式:0943-3222136

3.联系人:梁旺财

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政策范围

对会宁县辖区内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申报材料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附件3); 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明细账(单)、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等。

(四)办理流程

1.企业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县人社局审核资料,并随机到企业、社保机构核查;

3.审核核实情况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4.审议通过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文确认;

6.补贴资金按规定直接支付到企业基本户。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6楼大厅3号窗口

2.联系方式:0943-3512800

3.联系人:高艳琴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政策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保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尚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须按条件进行认定,自认定之日起可享受社保补贴。认定地点: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六楼大厅1号窗口。

(二)补贴期限

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申报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附件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5)、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明细账(单)、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等。

(四)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乡镇初审后,上报县人社局审核;

2.县人社局对申报资料复核,并随机到乡镇、社区、家庭、社保机构核查;

3.对复核合格人员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4.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文确认;

6.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申请人个人社保卡。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九楼908室

2.联系方式:0943-3222136

3.联系人:梁旺财

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政策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申报材料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附件6)、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乡镇村组社区盖章确认)、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等。

(四)办理流程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县人社局审核资料,并随机到乡镇、村组(社区)、家庭及社保机构核查;

3.审核合格人员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4.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文确认;

6.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申请人个人社保卡。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六楼大厅3号窗口

2.联系方式:0943-3512800

3.联系人:高艳琴

五、以上五类社保补贴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xls

2.《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xls

3.《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xls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xls

5.《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xls

6.《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xls

7.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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