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5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行政,工作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会宁县头寨子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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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头寨子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头寨子镇党委、镇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2023年,头寨子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4条,其中履职依据12条,预算决算2条,乡村振兴7条,医疗卫生5条,社会保险7条,社会救助50条、社会福利4条,环境保护5条,涉农政策9条,安全生产4条,应急信息5条,文化旅游1条,回应关切5条,政策解读5条,村务公开52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度,头寨子镇人民政府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条例》规定,我镇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知情权。镇政务(便民)服务大厅设置综合服务窗口,配备自助上网电脑、触摸查询一体机等设备,设置政务公开资料展示区,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资料。

(五)监督保障。我镇严格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监督方式和程序。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数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领导和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改进。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公开政府信息的认知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进一步抓紧抓好。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会宁县政府网站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huining.gov.cn/xxgk/xzxxgk/tzzz/zfxxgkzn/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头寨子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会宁县头寨子镇头寨子街政府巷6号,邮编730726,电话:0943—375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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