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3 | 生成日期: | 2023-10-08 |
| 文 号: | 关键字: | 普查,单位,经济,对象,情况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一图读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08 09:37
浏览次数:
|
|
|
|
|
|
2023年 普查目的 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 普查对象 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活动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时点和时期 标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 时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普查内容 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具体分为五类普查登记表: 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 —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人员工资、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等。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 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能源及生石灰生产、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情况。 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表 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房租、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 部门普查登记表 金融、铁路部门等的单位基本情况、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等内容。 投入产出调查表 选定调查单位的投入结构信息,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调查、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等内容。 小贴士 “—套表”单位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和资质,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管理,直接报送统计数据的统计调查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普查方法 清查方法 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 普查登记方法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查。 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基础上抽取部分个体经营户作为样本,进行抽样调查。 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采取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数据报送方式 单位清查阶段:普查员使用PAD、手机等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清查对象数据。 普查登记阶段:采取普查员入户采集、普查对象自主填报、部门组织普查等方式采集普查对象数据。 普查流程 2023年1—9月 制定普查方案 2023年6—7月 普查区划分及绘图 2023年6—8月,11—12月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 2023年7—8月 编制清查底册 2023年8—12月 实施单位清查 2023年11—12月 普查登记准备 2024年1—4月 普查登记 2024年1—8月 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 2024年6—7月 普查数据质量抽查 2024年8—12月 普查数据汇总、评估、共享与发布 2024年7月-2026年12月 普查资料开发 依法普查 1.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2.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统计目的。 3.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