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0-12-23 |
| 文 号: | 关键字: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关于近期社保费征收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关于近期社保费征收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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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太平店镇
发布时间:2020-12-2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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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征收业务 (一)2020年12月31日24时前,城乡居民社保费所有缴费渠道正常运行,受理居民两险申报缴费。各市州要及时完成12月30日及以前税银各渠道征收费款的汇总入库,及时完成社保费代征系统12月31日及以前已申报费款的缴款入库,同时联系人行国库及时划款并返回入库流水。 (二)2021年1月1日中午12时至晚上24时,金三社保费征管系统(标准版)停机升级。在此期间,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业务暂停办理。 (三)2021年1月3日中午12:00至1月6日上午8:30,代征银行、代征客户端、电子税务局、银联、微信、支付宝等全部征收渠道停机对账。在此期间,居民两险征收业务暂停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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