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3 | 生成日期: | 2024-11-04 |
文 号: | 关键字: | 主体,技术,提升,落实,种植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四房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四房吴镇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四房吴镇
发布时间:2024-11-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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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益,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努力提高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扩大新品种、新技术在全镇的适应性表现,全力落实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政策,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增产路径 (一)产量目标。申报主体核心示范区马铃薯亩产较本区域平均增产15%以上,较全镇平均产量提升10%以上;辐射带动全镇马铃薯平均亩增产10%以上。 (二)技术指标。申报主体优质马铃薯良种脱毒种薯覆盖率100%;核心技术垄上微沟落实覆盖率100%,有机肥替代化肥施用量较上年增加5%;病虫害综合防治面积覆盖率100%,化学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减少2%。 二、实施程序 按照确定内容、主体申报、乡镇推荐、过程记录、验收测产、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实施。 (一)主体申报。各村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愿申报,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集中连片规模不少于100亩,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等规模种植不少于200亩,根据创建作物和新型主体发展实际做适当调整。新型主体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准备流转花名、流转合同等报账资料,由乡镇核实情况后正式文件推荐。 (二)过程记录。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根据作物生长农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三)测产验收。作物收获季节,新型经营主体及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镇政府提出测产申请,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各级专家开展抽样实收测产,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并将测产结果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申请省级组织开展省级抽测。 (四)资金奖补。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 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奖补对象平均产量须较全县马铃薯平均产量提升10%以上。每亩奖补标准不超过100元,奖补对象将体现鼓励先进,不搞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开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督导,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的组织领导,制定细化镇级实施方案,组织主体申报、遴选公示、技术服务、测产验收、奖补落实等各环节。 (二)加强指导服务。根据县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指导,规模种植主体明确细化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县级专家指导组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户产量,把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大面积均衡增产。 (三)加强宣传推广。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和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应用良种、良技、良机,持续强化种粮的科技投入,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现代化、集约化管理水平。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 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严禁各类新型 经营主体通过虚报种植面积、编造产量数据等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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