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3 生成日期: 2023-09-21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情况,落实,隐患,整治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印发《平头川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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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头川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县安委办发〔2023〕72 号)要求,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根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在全镇范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专项整治,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强化风险防控,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守牢安全发展红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汲取国内各类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全镇防灾减灾风险防范工作。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快速恢复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各村、镇属各单位继续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 35 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 43 条具体措施、县委县政府 40 条具体措施、镇党委政府 35 条具体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2023 年 9 月 10 日前)。各村、镇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进一步梳理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二)企业自查自改(2023 年 9 月 15 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主动作为,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出事故。

(三)专项督导检查(2023 年 9 月 17 日前)。各中心站所、镇属单位要指导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镇派出所、交管站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校园安全,镇卫生院负责卫生室安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设施设备安全、水利设施,镇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镇交管站负责道路交通,镇消防工作站负责消防领域,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燃气及防灾减灾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四、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领域

各村要认真对照属地管理职责和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督查重点内容,着力督促检查各自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危险化学品。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突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尤其要严查违规储存危化品的情况;打击先建后批、边批边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不按设计施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行为;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机制落实情况

2.消防。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仓储和销售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农村地区、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家庭作坊、“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职责不明确、教育培训不到位、防火分隔不规范、消防设施不达标、安全疏散不畅通、应急值守不托底,以及违规动焊作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搭建住人、违规改变使用性质、违规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等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清理、人员密集场所外窗防盗网和广告牌匾清理整治、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情况;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发动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治理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典型火灾和突出隐患问题警示曝光,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灾害事故救援准备等情况。

3.建筑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整治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等情况。施工项目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维护保养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识别和管理情况;现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停工项目重点检查项目值班和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现场防火和临时用电等制度落实情况;停工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对已完工程越冬维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和工地围墙等部位停工期间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临时板房、仓库、物料间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及紧急情况下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4.燃气。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相关中心站所、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燃气整治工作情况。

5.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事故多发路段治理情况及新排查确定隐患路段治理情况;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措施落实情况;应对冬季恶劣天气开展易积雪结冰、团雾多发路段及临水临崖排查整治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准备情况;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载客以及“大吨小标”“百吨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三必上”“五必上”措施落实、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面包车违法载人行为;加强一早一晚及周末、节假日、重大节会路面巡逻、集中统一行动和检查执法。

6.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7.烟花爆竹。重点督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仓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整治情况,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重点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销售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

问题整治情况等。

8.教育。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等方面。整治学校周边非法经营摊点、垃圾场及占道经营等行为;检查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情况;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和违规车辆接送或超员接送学生等行为情况;高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储管理、处置过期实验药品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集中宣传学习活动情况。

9.水利设施。重点督查塘坝、高位水池运行状态,水库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水库、塘坝、高位水池安全设施落实情况以及警示牌设立情况;遇到库水位骤升骤降等危险迹象时,落实监视、观测等手段措施情况;巡视检查情况是否记录在册。

(二)防灾减灾领域

10.山洪灾害领域。山洪灾害、河流险段等防洪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建立山洪灾害、低洼易涝区域风险隐患台账及危险区域人员台账,落实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开展风险隐患闭环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是否健全完善村级防汛应急预案和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并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1.地质灾害领域。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山洪地质灾害惨痛教训,从严从细落实地质灾害防御应对措施。重点督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四临”区域等重点部位排查情况,是否全面掌握风险区人员状况和零散住户、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等人员安全情况,是否完善风险隐患台帐,制定应急避险方案,实现风险隐患闭环管理等。是否及时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重点时段、重大隐患和重要地区,及时掌握隐患情况,是否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到位,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

12.河道行洪及涉河在建工程领域。查看淤地坝、河洪道等的巡查管护和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及时修复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疏浚河道淤积和杂物,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督查涉水在建项目风险排查,清理拆除阻洪设施、建筑材料、渣石和施工机械情况,严禁行洪断面内搭建办公、住宿等临时建筑物。

13.道路桥涵安全领域。检查道路桥涵堵塞、堰塞、塌方等行洪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是否分析上下游安全风险,分级落实雨天巡查、信息报告责任和应急措施。

14.抗旱减灾领域。查看受旱作物、受旱大型养殖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落实好牲畜饲草料调运储备工作。对受旱严重、籽粒收获无望的玉米田块,是否及时动员群众进行青贮工作,同时,针对绝收地块和空闲地块,是否补种饲草作物。督查受旱乡镇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加快受灾农作物理赔定损进度,做到应赔尽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村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落细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深入开展排查,加强问题整改。各村按照通知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问题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三)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镇、村两级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在岗在位开展值班值守,强化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准备;各村、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每月月底前报送 1 次排查检查情况至镇应急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将汇总情况及时镇安委办和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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