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5-204382 | 生成日期: | 2025-11-06 |
| 文 号: | 关键字: | 低保,保障,城市,甘肃省,通知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关于申请核拨2025年7月份城市低保资金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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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头川镇
发布时间:2025-11-0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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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头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核拨2025年7月份城市低保资金的 报 告
县民政局: 根据《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36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甘财社〔2022〕124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20〕221号)、会宁县民政局 会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2023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会民发〔2023〕64 号文件要求,城市低保继续实行全额保障和差额保障,城市低保标准为700/人.月,全额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按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00元,差额保障对象补助水平按照家 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享受保障,我镇张蕊萍1户1人符合城市低保(全额)条件,现需核拨2025年7月份城市低保资金0.0700万元(大写:柒佰元整),请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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