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7 生成日期: 2023-09-08
文       号: 关键字: 优待金,家庭,义务兵,退役,甘肃省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申请2022年入伍女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资金的报告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0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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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1]93号)、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1]89号)文件相关规定,2021年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中央、省级、市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按每年1万元/人定额补助,省级财政按每年0.6万元/人定额补助,市县财政承担剩余部分。对在高原服役的义务兵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按照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0%确定。高原兵家庭增发的家庭优待金由县财政承担。现申请核拨我镇2022年入伍女兵陈婷婷家庭优待金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共计3.2万元(大写:叁万贰仟元),请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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