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生成日期: 2020-08-14
文       号: 关键字: 疫情防控常态化 自身防护不松懈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疫情防控常态化 自身防护不松懈
信息来源:刘家寨子镇
发布时间:2020-08-14 12:04
浏览次数:




出行




图片

随身带好口罩,消毒湿巾等,

科学佩戴;尽量采用步行、自驾等方式出行;乘坐公共交通佩戴好口罩;及时进行手卫生。


图片




工作





保持安全距离,减少接触;鼓励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注意休息,调节作息时间。


图片



口罩佩戴要科学


 


提倡个人随身携带口罩



提倡个人随身携带口罩,普通公众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不需佩戴口罩。

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时(小于1米)或身边有咳嗽、打喷嚏的人时需佩戴口罩,但不建议频繁地摘脱口罩。


处在重点场所中需要佩戴口罩



在超市、餐馆、酒店、医院中,在乘坐公交、地铁、汽车、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口罩。

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办公人员、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建议佩戴口罩。


学生如何佩戴口罩



托幼机构因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佩戴口罩。

中小学生在校园内不需佩戴口罩。

中小学老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

大专院校及托幼机构教师应当佩戴口罩。

高校学生在校园内应科学佩戴口罩,如上课、乘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特殊人群外出时应佩戴口罩



年老及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

有发热、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相关陪同人员,赴医疗机构就诊或前往公共场所(场合)时,必须佩戴口罩。

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入境隔离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