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2-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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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刘家寨子镇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 | |
发布时间:2022-02-24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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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会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会组发〔2021〕28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和评价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增强公务员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公务员敢于担当、敢于负责,促进勤政廉洁,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建设“一带五色·多彩会宁”的目标任务上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刘家寨子镇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即一二级科员,职级晋升的四级主任科员等。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考核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1.“德”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实施每项工作中表现出的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等。 3.“勤”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日常出勤情况等表现。 4.“绩”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完成每项工作中的成绩和效果。 5.“廉”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方面的表现。 (二)结合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将依法履职、党史学习教育、网络培训、法治素养和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等方面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并采取适当方式了解掌握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情况,确保考核内容全面、过程阳光透明、结果客观准确。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基本标准: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称职”基本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基本标准: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不称职”基本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四、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 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规定,乡镇公务员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5%以内。 五、有关要求 (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必须从平时考核“好”等次在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对平时考核无“好”等次和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公务员网络学习任务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年度考核结果。 (三)对当年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公务员,考核评定优秀等次时优先考虑。 (四)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五)单位派出学习培训、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的相关情况,由学习培训和专项工作单位提供。 (六)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因工伤治疗停工留薪期或生育享受的法定产假等不计入病、事假累计时间。 (七)受党纪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涉嫌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审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规定办理。 (八)受政务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位,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子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定等次。 (九)受组织处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到诫勉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十)同时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者所在机关给予处分、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受处分影响期间考核结果。
附件:刘家寨子镇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
附件
刘家寨子镇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委员 (考核小组)
组 长:土 平 党委书记 张应博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王子明 人大主席 邵云凤 党委副书记 张志强 纪委书记 蔡振鹏 党建办主任 杨克义 副镇长 屈泽光 副镇长 李金龙 武装部长 姚丽红 副镇长 徐守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亚奇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贠小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王 悦 司法所所长 李成斌 食药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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