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0-09-02 |
文 号: | 关键字: | 关于“河长制”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关于“河长制”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
信息来源:刘家寨子镇
发布时间:2020-09-0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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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河道管理工作,在省、市、县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以整治河道“四乱”现象、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河道两岸人水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强化监督职能,规范采砂秩序,采取边宣传、边整顿、边清理的办法,使我镇河道采砂及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发挥了应有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落实了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按照管理权限,逐河流、河段落实了“河长制”责任制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制。镇长为河道采砂防汛第一责任人,各村河长为直接责任人,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各河长按职能职责和地域分段包干负责。 加强巡查监督,加大对河道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清除了河道沙石堆积障碍,确保了河道流通安全。 二、 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 为了树立全民水法治意识,提高全民水法制文明水平,做到依法治河。真正从思想上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现身说法的整顿教育,宣传引导群众一切按水法规办事,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坚持采砂许可制度,规范河道管理秩序 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土料等国家资源实施管理,任何进入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必须自觉履行河道采砂许可审批程序。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向明空心砖厂(采砂厂)”下发了整改通知,监督整改,已禁止其采集河道砂石,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河道防汛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河道采砂管理的必要性、管理法规和有关政策有所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依法管理,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进步,强化监督检查,深化资源管理”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促进河道综合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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