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2 | 生成日期: | 2023-08-08 |
文 号: | 关键字: | 补贴,发放,低保,甘肃省,发展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2023年1月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物价补贴资金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0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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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的通知》(甘发改电〔2022〕453号)以及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白银调查队《关于2023年1月份全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市发改价费〔2023〕57号)文件要求,按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计算,城市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农村按每人每月20元发放。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与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户不重复发放,我镇**等7户7人符合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条件,共需补贴资金140元(大写:壹佰肆拾元整)。请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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