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2 | 生成日期: | 2023-08-17 |
文 号: | 关键字: | 医疗,资助,救助,镇,市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上报拨付2023年医疗救助定额资助对象资助资金的报告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1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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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2〕47号)和《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21〕119号),为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对农村一、二类低保和城市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和城市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190元,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90元,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50元,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我镇定额资助对象共有1814人,共需资金343320元。 特此报告
附件:2023年会师镇定额参保资助花名册(第二批)(具体花名涉及居民个人隐私,不予公开)
会师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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