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5-23 |
文 号: | 关键字: | 整治,问题,工作,质量,建设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会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2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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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结合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一反三迅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为切实扛起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治为抓手,采取自查自纠、督查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全镇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成为巩固和提高全县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 整治范围 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质量整治范围及要求,我镇重点排摸整治2020年、2021及2022年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别是目前正在实施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会宁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梯田项目会师镇西岩村0.5万亩,会宁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会师镇梯田项目0.5万亩(其中东河村土地平整0.368612万亩、南什村土地平整0.119838万亩)。 三、 整治重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建设材料不达标、隐蔽工程质量差、施工过程不规范、偷工减料、监理工作不到位等关键问题,集中对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电力设施、监理质量等工程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 (一)土地平整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田面平整度、梯田修筑等不达标,是否存在未执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规定、破坏土壤耕作层和耕作条件影响正常耕作等问题。 (二)灌排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灌排沟渠 (管)、桥涵等设施建筑材料不合格、建设质量不达标问题。对已完工项目,重点摸查整治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正常运行,特别是灌排沟渠(管)跑冒滴漏、淤塞,农涵、农桥等建筑物损毁等问题。 (三)田间道路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质量不合格问题。是否存在路长路宽路厚不达标,路面不平整,砂石路面层偷工减料等问题。 (四)农田防护林质量。重点摸查整治苗木成活率低、苗木质量不达标、补植补造不规范、后期养护不到位等问题。 (五)项目监理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监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监理人员是否采取旁站、巡视等方式全程监理,是否在施工材料进场与检测、关键工序与关键部位施工、隐蔽工程施工与验收等重点环节落实质量监控,是否存在监理日志、检查记录等资料不实不全,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及时终止、不报告等问题。 四 、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6月下旬结束,具体分为5个步骤。 (一)自查排摸(3月下旬至4月底)。相关村社对涉及项目拉网式排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排查, 重点对2020年及2022年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质量不达标的,要立即落实整改。 (二)监督抽查(3月下旬至6月中旬)。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专班结合2023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督导行动和“三抓三促”行动落实情况,由分管领导带头,采取开展督查调度工作,并对相关项目开展实地抽查抽验,确保整治行动立行立改、不漏一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工作调度(3月下自至6月底)。相关村社要按照统一要求,以标段为单位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运转,按照调度要求每天下午3点前上报整治工作进展(见附表),镇上每周末通报一次各村整治工作进展。 (四)问题整改(3月下旬至6月中旬)。相关村社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力量立即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对在建工程不能立查立改的,一律停工,整改到位再施工。对已建成项目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针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盲点、堵点、痛点、难点、弱点,坚持问题导向,攻盲点、疏堵点、治痛点、破难点、强弱点,实现点点皆“清”,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五)总结通报(6月下旬)。相关村社要根据质量排查情况,将摸查情况与各村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分配紧密挂钩。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对重视不够、问题 严重、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将上报镇政府和镇纪委,由镇纪委对相关村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镇政府发函通报并未上报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进行处罚。 五、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及各相关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村要及时召开会议,组织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在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建议和情况反馈,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要逐一核实,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衔接,务必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压实各方责任。相关村组人员、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要按照分工切实承担相关工作责任,在专项整治各环节做好相应资料留存和签字确认。 (三)加强舆论引导。相关村组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强群众宣传和正面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要加强工作预判和舆情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处置并以适当形式做好解释说明,避免造成公众误解和不良影响。 (四)统筹任务落实。相村组在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年度建设任务落实,确保2022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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