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5-203695 生成日期: 2025-08-07
文       号: 关键字: 事故,食品,安全,应急,处理
所属机构: 会宁县政府 发布机构:
河畔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河畔镇
发布时间:2025-08-07 17:01
浏览次数:

河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案例》《白银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会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州)行政区域的;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有关办公室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及镇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村(社区)及镇属各单位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办公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组织体系

(一)镇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镇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负责人及镇市场监督管理专干组成,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由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向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贯彻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汇总事故情况。

.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负责组织完成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区)及镇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

.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教育。各村(社区)及镇属各单位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四)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警戒保卫组:由河畔镇派出所及司法所负责,镇武装部配合,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封锁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医疗救护组:由河畔镇卫生院负责,有关办公室配合,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根据情况迅速向上级医院输送病人,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负责,有关办公室配合,分管副镇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负责,事故所在村包村组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镇政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事故调查组:由镇食品安委办牵头负责,有关办公室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其它各办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一)监督管理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当按照自己的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大力促进企业诚信建设。

(二)事故报告

建立健全各村(社区)和涉及农业.工商.卫生.教育.综治等所涉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镇市场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事故通报

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事故发生情况。

.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报告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镇政府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立即将伤亡人员送往白草塬镇卫生院进行救治并根据伤员情况及时向上级医院输送,封锁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在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的村(社区),要按照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必须服从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各有关办公室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有关办公室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必要时征用全镇民兵参与事故处理,食品安全应急办参与对村(社区)的食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物资保障

各村(社区)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其它事项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