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5 生成日期: 2024-07-10
文       号: 关键字: 家庭,暴力,反,条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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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韩家集镇
发布时间:2024-07-1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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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妇联副主席欧杰草,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郝选,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刘向民,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承平,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雯,共同介绍《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特色亮点等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条例》出台背景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省全面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省委政法委、省妇联等八部门于2018年11月联合下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意见》,省公安厅先后出台了《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全省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指南》,省综治办、省妇联等7部门联合建立我省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特别是“五中心联动”反家暴“靖远模式”得到全国妇联推广。这些政策和有效做法,为我省反家暴地方立法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需要通过立法进行制度化总结和固化 。同时, 在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例如家庭暴力案件发现难、举证难 、处置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职责, 建立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预防、处置的联动机制, 也切实需要地方立法进行补充性规定。多年来,省妇联持续推动《条例》立法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2022年,《条例》 正式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全面主导立法工作,经过一系列立法程序,《条例》将于8 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分为总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附则。《条例》注重从我省实际出发,具有时代性、补充性、操作性,既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又着重解决我省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回应社会热点关切,将反家庭暴力工作实践经验固化为地方法规。《条例》的全面实施,必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法治力量。

三、《条例》特色亮点

《条例》明确各类责任主体的职责,对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用人单位等各类主体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使各部门能够真正统筹、协调、合作,有效完成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和救助等工作。

《条例》贯彻预防为主原则,规定了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具体措施。如明确学校、幼儿园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的职责;鼓励成人院校的教育培训加入反家庭暴力内容;鼓励用人单位将反家庭暴力纳入员工行为规范;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避免家庭暴力受害者求助无门,提出了首接责任制;为发挥法律援助制度优势,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提出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减收或者免收司法鉴定费用,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为避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令不行”,增加了定期回访的内容。

《条例》强化维权与关爱相结合,重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明确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依法给予保护和帮助;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应当给予特殊保护;明确了强制报告责任,建立反家庭暴力联防联动机制,健全家庭暴力受害人投诉的受理、跟进和转介等制度,并对临时庇护、告诫书等处置措施分别作出规定,鼓励专业性社会组织提供反家庭暴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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