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5-23 |
文 号: | 关键字: | 核查,申请,农户,申报,对象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甘肃一键报贫”申报指南及受理流程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2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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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键报贫”申报指南及受理流程 一、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甘肃省辖区内常住农业户籍家庭,以家庭为单 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防止返贫监测标准 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 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二)申报流程 1.扫码申报。用手机微信或者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进行 自主申报。 2.填写信息。填写申请人 4 项信息。 3.提交申请。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三)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村级核查、乡镇复核、县级审批。 (四)办理时限 自申请提交 15 个工作日内。 (五)申报须知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通过某一家庭 成员提出申请,对于因残疾、重病等无法申请的特殊人员,可 由他人代为申请。—5— 2.申请对象提交申报后需书面授权同意对本人及家庭所有 成员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3.提交申请 5 个工作日内,村级工作人员须开展家庭状况 核查。 4.核查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对象反馈核查结果, 对不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的,告知不符合受理原因。 5.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当地乡镇提出复 核申请。 6.经核查后,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的,须在自 提出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六)现场核查农户准备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3.现场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二、系统管理员操作受理流程 (一)村级受理核查。农户在提交申报信息后,系统自动 发送短信通知农户所在地区的村级办理人员进行受理,办理人 员要在 5 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核查,采集记录农户相关信息。 经核查后,不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的,告知农户不 符合受理原因;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的,由村级工 作人员上报乡级,录入国家系统进行动态管理。—6— (二)乡级复核。乡级办理人员复核村级核查结果,对不 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的,要在解释沟通和政策宣传 等方面给予村级工作人员协助和指导。 (三)县级审批。监测对象认定要按程序经县级乡村振兴 部门审核批准。 注: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 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的申请农户,继续执行《甘肃省健全防止 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政策,通过“绿色 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7—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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