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3-03-13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关于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审验工作的通告 | |
发布时间:2023-03-13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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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审验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源头管理,防范化解农机领域安全风险,切实做好农机安全服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年度检审验及驾驶证到期换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每年3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检审验对象凡已登记注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当年注册除外),每年须进行检审验1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满6年的驾驶员须审验换证。 三、检审验方式1、定点检审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检审验。2、现场检审验偏远乡镇、农机合作社,可预约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审验,但须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就近集中,方便检审验。 四、相关要求1、机手务必利用农闲时间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动机、底盘、电气设备等)安全技术性能进行一次彻底保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的农业机械,不得上路行驶和作业,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2、不得擅自改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若擅自改变技术参数的,不予检审验。3、参加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身规定位置务必粘贴反光标识,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一律不予检审验。4、驾驶证到期须换证的,由持证人携带到期驾驶证、身份证、1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到会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换发驾驶证。咨询电话:0943-3221866 特此通告
会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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