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6547 | 生成日期: | 2026-02-05 |
| 文 号: | 关键字: | 组织,成员,工作,选举,集体经济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侯家川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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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侯家川镇
发布时间:2026-02-0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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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家川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为规范平稳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依法依规操作,通过换届选举工作,将政治强、素质好、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选进理事会、监事会,不断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管好集体资产、用好集体资源、分好集体收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程主导换届工作,把控候选人提名、资格审查、选举组织等关键环节,确保换届方向正确。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做到程序不减、标准不降、步骤不漏,杜绝违规操作。 (三)坚持民主公开。保障成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换届全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及时公示。 (四)坚持统筹衔接。根据村“两委”换届人事安排,结合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摸底核实成员身份确认成果,同步完成组织章程修订、村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方案等,实现换届与日常工作无缝对接。 三、步骤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4日—1月20日) 1.做好资料准备(1月4日—1月15日)。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准备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做好人选筹备等工作;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模板)》,结合村情实际,在充分征求成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结合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摸底核实成果,变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涉农社区符合成员身份认定的,以行政区划范围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确定成员选民名单。 2.组建工作机构(1月15日—1月20日)。由现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依法推选成立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成员代表、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理事长、监事长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以单数为宜。应当把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成员名单应及时公布,并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备案。若选举委员会成员或其近亲属被提名为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监事)候选人,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时,应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另行推选。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任期自成立之日起,至选举出新一届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监事)后终止。 3.制定选举方案(1月15日—1月20日)。选举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方案须明确新一届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机构设置及人数、资格条件、选举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以及换届选举的时间节点、方法步骤、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和保障措施。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请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同意后公布实施。 (二)组织选举阶段(1月21日—3月7日) 1.选民登记公示(1月21日—1月27日)。先确定选举日,以最新的经备案的成员名册为基础,将选举日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为成员选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示成员选民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民,并张榜公布、制作选民名册。在成员选民名单公示过程中,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申诉,选举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成员选民名单出现变动的应当及时公布。 2.选举成员代表(1月28日—2月2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较多的,可按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一般每五户至十五户选举成员代表一人,代表人数应当多于二十人,并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成员代表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一是推选候选人名单。选举成员代表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推选产生成员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据上一届成员代表名单,剔除死亡、自愿退出等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不符合代表资格的人员,剔除后代表人数不足20人的,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推选新一届成员代表达到20人以上,形成成员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另一种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选举委员会合理确定每个村民小组推选成员代表的数量,按代表人数应多余20人要求,形成成员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二是大会选举成员代表。依据成员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召开成员大会,按照等额方式选举产生成员代表。成员大会应有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始得当选。三是公布成员代表名单。按照选举的成员代表结果,及时公布新当选的成员代表名单。 3.确定候选人(2月3日—2月6日)。理事会成员原则上应当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监事会成员(监事)应当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但不能搞“一刀切”。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成员意见基础上,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也可以采取乡镇党委或村党组织提名推荐、成员推荐等方式产生。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监事)人数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设定。选举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监事)人数20%的差额比例(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审核,并比照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资格联审的办法,开展资格联审,已通过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资格联审的可直接运用联审结果。 存在以下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①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不合格的人特别是“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散布传播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②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问题,在村民中搞宗派房头势力斗争等人员;③本人或真系亲属是非法宗教活动与邪教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④有犯罪前科或者受过行政拘留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取保候审人员;⑤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被责令辞职、免职的,被终止职务或者罢免的,近3年内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受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⑥因寻衅滋事、涉毒涉黄、非法携带枪支、酒驾等受到行政拘留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⑦长期在外或患有疾病不能在岗正常履职的,损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⑧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诬告、非法串联拉票等手段操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工作、生活期间在办公地点、公众场合不守望纪律、言语气气失当、行为失范,造成重大影响或恶劣后果的;⑩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各乡镇和村可结合实际细化负面清单。 4.公示候选人(2月7日—2月14日)。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监事)候选人审查合格的,由选举委员会将预备人选名单向全体成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张榜公布。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监事)之间应实行近亲属回避,理事会成员、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监事)。 5.选举产生新成员(2月24日—2月28日)。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理事长、监事长(监事)选举办法,由选举委员会制定,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监事)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成员大会,采用差额方式选举产生。成员较少的,可以直接选举1至2名监事。选举委员会要将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投票场地和联络员等工作人员名单在选举日的10日前通知成员选民。成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选举方式,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的,始得当选。成员选民或者成员代表无法参加会议的,须书面委托同一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并且经选举委员会同意。每一位受委托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且不得转委托。严格规范领票、投票、计票、唱票和公布结果等程序,选举结果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同意后张榜公布,并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当选的人员,应对该类人员资格联审通过后,再公布当选名单并备案。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交叉任职。成员大会选举前,应依次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称变更、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变更和村级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方案等,并报镇党委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6.选举产生负责人(3月1日—3月7日)。理事长原则上由理事会在其成员中等额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在其成员中等额选举产生,一般由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党组织纪检委员(纪检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有规定的按照章程规定执行。选举结果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同意后张榜公布,并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派干部或者从其他村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确有必要通过兼任解决有关矛盾问题且本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合适人选的,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研究批准,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其中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派干部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三)交接登记阶段(3月8日—3月30日) 1.换届工作交接(3月8日—3月17日)。换届选举完成后,上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应在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监事)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甘肃省〈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移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印鉴、账户管理权限、财务档案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财产管理等全部经营管理资料,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2.证书变更登记(3月18日—3月30日)。工作交接完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理事长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统一变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换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规范有序推动全镇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镇上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镇长任双组长,副书记、党建办主任和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和村党组书记为成员的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进一步靠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按照换届步骤程序,严格做好换届工作。 (二)严肃换届纪律。始终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严禁违反规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严禁利用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禁诬告陷害、造谣抹黑选举候选人;严禁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行为,坚决维护换届选举严肃性。 (三)强化跟踪指导。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要发挥牵头抓总、指导协调作用,切实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具体指导,做好政策解答、业务培训、情况调度、实地调研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换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村要深入群众,入户宣讲换届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人选标准、工作安排、纪律规定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发展成就和先进典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凝聚共识,营造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良好氛围。要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强化保密纪律,换届人选提名推荐、选举情况等敏感信息不得对外宣传,严防舆情炒作。 (五)统筹召开会议。各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统筹规范召开成员大会,依次研究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称变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修订,成员身份确认,选举成员代表,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通过村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方案等工作,减少成员大会召开次数,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1.侯家川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 2.侯家川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流程
附件1:
侯家川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
为规范平稳做好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切实加强对全镇7个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具体指导,特成立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组 长:邵亮军 党委书记 王 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钮玉祥 党委副书记、下川村包村组长 宋丽婷 党建办主任 丁 福 党委委员、副镇长,葛家滩村包村组长 成 员:周军将 武装部长、芦河村包村组长 刘燕涛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古道村包村组长 郑国斌 市场监管所所长、侯川村包村组长 邵 芎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侯川村包村副组长 姚丽萍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葛滩村包村副组长 贾瑞丽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八级职员、白顾村包村组长 王海江 党群服务中心八级职员、邢郡村包村组长 张丽君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引引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建办主任、分管副镇长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丽君、张引引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附件2 侯家川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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