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8 生成日期: 2024-11-15
文       号: 关键字: 补助,资金,验收,产业,乡镇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大窑村2024年牛产业发展落实政策
信息来源:甘沟驿镇
发布时间:2024-11-1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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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会宁县进一步稳定牛产业发展

落实支持政策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活牛和牛肉价格持续走低,养殖经营主体普遍亏损,对牛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带来影响,为稳定全县牛产业发展,防止产业下行造成养殖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减少,牢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甘肃省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甘农领办发[2024]30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关于规范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 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全县所有饲养能繁母牛的养殖户(除2024年达标户及2024年享受引种政策的养殖户外)。

二、补助原则

(一)坚持优先保障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落实补助措施及操作流程。

(二)坚持差异化补贴原则,重点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发展牛产业,兼顾其他户。

(三)补助对象必须积极配合并扎实开展动物防疫且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在用电、用水、用药、防火等方面没有发生安全事件。

三、补助标准

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每头能繁母牛补助500元,每户最多补助4头;一般户每头能繁母牛补助300元,每户最多补助6头。

四、补助流程

(一)由农户向所在行政村提出产业补助申请,并据实报告能繁母牛数量。

(二)村委会逐户核实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初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逐户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以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验,验收过程中发现1户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验收,督促乡镇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四)县级验收合格后,通知乡镇报账。

五、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中央定点单位帮扶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县政府成立会宁县稳定牛产业发展落实支持政策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县长任组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财政、农业农村、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验收及资金兑现等工作。各乡镇负责补助资金的具体实施,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补助资金有效使用。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把初验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农户互借基础母畜、引发动物疫病、群众上访等事件发生。验收组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于律已,要认真对照验收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讲到底,验收结果要经得起各级组织的检查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三)严格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监管,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全部用于牛产业发展。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严禁出现资金截留、挪用问题,一经发现,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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