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7 生成日期: 2023-10-03
文       号: 关键字: 农村,是否,问题,集体,资产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郭城驿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0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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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改发﹝1﹞号)文件及省市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行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要求,为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极大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行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全镇乡村振兴,确定在全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以下简称“提质增效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三农”发展思想,提升乡村振兴水平,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原则,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为目标。逐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透明化,有效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全面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彻底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村(组), 排查已在农业系统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是否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规范运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决策是否试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

(二)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是否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是否查清查实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存量及利用情况;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运营处置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违法侵占的集体资源资产未收回问题。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各村农村产权是否依法依规制定相应的流转交易、价格评估等业务制度,以及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档案等;2022年12月31日以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出租、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等涉及农村集体利益的重要事项是否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规范交易。

(三)着力解决农村集体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是否存在合同条款缺失、含糊不清、表述不确切,而未采取重新修订和完善的合同类型;是否存在承包期限超过法定期限而未通过双方协商进行规范的合同;是否存在承包租赁费过低、显失公平、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问题合同;是否存在双方认可且实际正常履行权利义务的口头协议而未签订书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欠缴承包租赁费而未依法处置的合同;是否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资源资产用途而未及时纠正处理的合同。重点排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承包合同等信息是否全部录入聊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独立且只开设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是否全部实行农村集体资金非现金支付模式,实现整个资金操作全程留痕、往来清晰可查;除因借贷款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和因土地补偿费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外,是否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账外账问题;是否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问题,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村级债权债务处置不及时欠拖不决问题。以村集体账簿为依据,是否全面查清债权、债务相关单位和个人信息及往来数额、形成时间、用途等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债权债务明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村级债务管控,坚决遏制新增不良债务,是否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问题;是否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严肃查处了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充分发挥镇街司法所和村法律顾问作用,依法依规、积极稳妥通过清收债权还债、核销债务减债、以经营收入还债、降息还本减债、规范财务处理减债等方式分类妥善化解债务。

(六)着力解决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是否存在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是否存在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合同签订不规范、资金支付不严格、票据资料档案不齐全等行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抵顶工程建设内容、虚假建设的行为;村干部是否存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分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重点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是否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是否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并且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

(八)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排查对农村集体资产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是否存在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制度及落实家庭承包经营、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问题。重点检查2021年、2022年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问题整改情况。

(九)着力解决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当地群众反映强烈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提质增效行动自方案下发之日开始,至2023年12月完成,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实地抽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坚持边整改提升、边总结完善,确保整治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

各村根据镇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动员会、明白纸、公开栏、微信群、乡村大喇叭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提质增效行动的工作要求,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切实将提升增效行动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10月1日-10月31日 )

各村围绕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结果,通过查阅账套资料、合同档案、实地核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对重点的问题要逐村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和整改时限,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实地抽查阶段(2023年11月1日- 11月20日 )

镇将组织专项力量对各村“提质增效行动”的整治活动进行专项检查,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村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11月21日- 11月30日)

镇领导小组要扎实开展此次提质增效行动,提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将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构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村庄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把提质增效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提质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开展提质增效行动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镇上成立已镇长任组长,党建办主任、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包村组长和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

(二)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标准。镇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督导机制,指导帮助域内村庄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保证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向镇领导进行汇报,切实做到即知即改。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确保提升增效行动不走过场。

(三)严明工作纪律,依法依规推进。各村庄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持开门整治,公布提质增效行动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积极性,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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