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6818 | 生成日期: | 2026-02-26 |
| 文 号: | 关键字: | 待遇,缴费,居民,享受,保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充缴费期温馨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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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家岘乡
发布时间:2026-02-2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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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补充缴费期也已快要结束,为确保未及时参保的居民能享受医保待遇,现将补充缴费期政策提醒如下: 一、补缴对象 在集中缴费期内未完成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居民。 二、缴费时限 补充缴费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逾期将无法享受2026年度医保待遇,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三、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00元。 四、待遇享受规则 1.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自缴费到账之日起设置90天待遇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门诊、住院、大病医疗等医保待遇。 2.未连续参保的,自2025年度起算,每断保1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降低3500元;同时,参保后设置3个月(90日)的固定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30日)。 温馨提示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补缴业务办理时间有限,且断缴将影响待遇享受时效。请尚未缴费的居民尽快通过官方缴费渠道完成参保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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