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2 | 生成日期: | 2023-09-20 |
文 号: | 关键字: | 职称,申报,单位,评审,人员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注意事项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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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人员范围 1、申报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1)在我县工作的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在申报职称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社保原则上达到半年以上的。 (3)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 (4)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文化人才按规定进行申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年度出勤天数、工作时间和专业技术工作量等达不到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和单位规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挂靠其他单位或其他技术系列评审的。 (4)公务员或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到达退休年龄人员)。 (6)未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在借调单位推荐上报的。 (7)三年内评审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8)已参加上半年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项评审的。 二、个人申报时间和要求 2023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9月30日前,申报人登录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gszcxt.cn/zcxt,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根据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和相应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申报人因个人原因使用了“一键删除”功能的,须在9月30日24:00系统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前完成重新申报,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1、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申报人员在该时限之后的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2、 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3、 诚信承诺与失信惩戒。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所有职称申报单位及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同时将单位和个人诚信承诺情况上报录入“甘肃省信用信息报送系统”管理。实行严格的失信惩戒制度,对道德品质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今后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对申报造假“一票否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学术不端行为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在职称审核评审中按申报造假对待。 4、规范公示。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文件)规定,各用人单位在推荐上报前,要做好在本单位内的公示工作,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品德考核结果、基本条件、业绩条件、业内专家举荐等情况,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5、推荐和社会评价全程记录。职称推荐公示过程和社会评价推荐过程必须实行全程记录制度,各单位要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健全档案,保存好纸质及影像资料。 6、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继续执行“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其以上”的规定,其中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7、继续教育。任现职以来或2018年以来,完成《甘肃省继续教育条例》每年规定的学习任务。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核验后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 8、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评价条件标准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才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9、鼓励贯通发展。《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 10、论文查重。省人社厅已购买“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信息系统中免费使用,不接收任何报告单。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论文“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超过25%,不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 11、严格专家举荐。 “专家举荐”业绩使用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称评审“专家举荐”工作的通知》(市职函字〔2021〕8号)规定执行。未经市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盲审通过的“专家举荐”业绩不予认可。 12、严格把握科技奖励和表彰奖励。荣誉表彰、科技奖励、项目课题、标准规范等,要按照《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严格区分审核。各类竞赛、技能比武、比赛等以各级行政部门或各级行政部门委托相关部门组织的竞赛、比赛为准审核。 四、证书打印及存档。 评审会议结束后,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将单独或联合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评审通过人员可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登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应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会宁县职称改革工作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宣)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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