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6-212325 | 生成日期: | 2026-10-16 |
| 文 号: | 关键字: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甘肃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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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翟家所镇
发布时间:2026-10-1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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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省社会团体换届全流程管理,压实社会团体依法自治主体责任,夯实社会组织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基础,省民政厅结合全省社会团体监管实际,起草制定《甘肃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截至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社会组织总量达12387家,其中社会团体6247家,占社会组织总数50.43%,是参与社会治理、服务行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主体。此前我省未出台统一、完整的社会团体换届专项操作规范,各级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社会团体在换届筹备、人选推选、组织选举、变更备案、届中调整等环节缺乏统一实操标准。 为统一全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执行标准,厘清换届各环节法定程序与实操要求,提升社会团体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亟需出台系统性、实操性强的换届工作指引,为各级各有关单位开展指导监督、社会团体依规组织换届提供统一工作规范。 二、主要内容 《指引》全文设置六章共五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7条)。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规范理事会届期、换届会议名称使用规则;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党组织参与换届重大决策、推动管理层与党组织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 第二章 换届筹备(24条)。对换届工作机构组建运行、会员资格审查、会员代表推选规则、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及负责人候选人产生条件与程序、名誉职务设置管理、人选公示、换届财务审计及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换届材料审议报送、大会会务准备等作出细化规定。 第三章 换届选举(9条)。明确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严禁以举手表决替代选举;规范等额、差额选举适用情形,细化书面委托投票限制性要求;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召开的法定出席比例与表决生效条件,细化投票、计票流程;明确应当重新选举的具体情形以及重新选举时限要求。 第四章 会后工作及登记备案(4条)。规范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制作要素;明确办理变更登记、章程核准、人员备案;细化线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法人登记证书换发、换届资料立卷归档相关工作要求。 第五章 提前(延期)换届和届中调整(2条)。明确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表决程序、报批备案要求;规范届中理事、常务理事、监事、负责人增补调整的审核、选举程序,划定届中增补理事数量上限。 第六章 附则(4条)。明确换届内部矛盾纠纷化解途径,无法正常换届社会团体处置方式、本指引解释主体以及施行时间。 文末附带8套标准化示范文本,包含换届大会议程、选举办法、会员代表产生办法、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各类选举选票、选举结果汇总表等,统一文书范式,提升换届申报材料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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