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5-00021 | 生成日期: | 2025-01-13 |
文 号: | 关键字: | 备案,异地,人员,就医,参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指南 | |||||||||||||||||||||||||||||||||||
信息来源:翟家所镇
发布时间:2025-01-1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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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备案相关手续,省内异地住院不再登记备案(可直接结算报销),省外依然需要备案(可打电话备案)。 2、异地转诊人员有效期为6个月,可享受多次异地住院费用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再次跨统筹区转外就医的,应提供就医地医院转诊手续再次办理转诊备案;参保人员超出有效期的,但因同种疾病确需在就医地继续治疗的,需提供医院转院证明经办机构可为患者办理一次延期,延长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3、在会宁县人民医院、会宁县中医医院、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会宁县妇幼保健院(四家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开具了“双向转诊证明(转院手续)”的人员,直接由开具双向转诊证明(转院手续)”的医院备案,参保人不再到会宁县医保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备案。 1、微信公众号备案(省内或省外异地就医备案均可实现):进入微信公众号“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异地就医备案→授权登录→服务→业务办理→阅读告知书→异地就医备案→填写带“*”选项→(注意开始时间选到入院当日或之前)→材料上传→提交。 2、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仅限省外异地就医备案): (1)进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能为本人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参保地”和“就医地”→选择“参保险种”→选择“备案类型”→开始备案→阅读告知书→选择“申请备案开始时间”(注意开始时间选到入院当日或之前)→填写带“*”选项→材料上传→提交。 (2)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选择“参保地”和“就医地”→选择“参保险种”→选择“备案类型”→开始备案→阅读告知书→选择“备案人”(已添加的家庭成员)→选择“申请备案开始时间”(注意开始时间选到入院当日或之前)→填写带“*”选项→材料上传→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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