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1 | 生成日期: | 2024-03-01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场所,火灾,开展,重点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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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市、县安委办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严格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县委县政府40条细化措施,把“严起来”的主基调立起来,把“长牙齿”的硬措施落下去,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范围 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市、县安委办集中整治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混合经营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非煤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文物古建筑、居民楼院、经营性自建房、施工现场等十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三、整治重点 (一)“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派出所、教管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管等中心(站)所以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条线排查,镇政府组织派出所、基层消防工作站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网格排查。紧盯场所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餐饮场所存在燃气消防安全“五类”突出问题等进行重点整治。 (二)混合经营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业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中心(站)所以集餐饮、住宿、娱乐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为重点,紧盯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增大火灾危险性,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违规占用防火间距搭建临时性建筑,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内部各单位未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进行重点整治。 (三)人员密集场所。教管中心、卫生院、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中心(站)所以寄宿制中小学、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紧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特别是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是否加强师生消防宣传教育,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进行重点整治。 (四)高层建筑。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结合本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检查、问题整改、核查校验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紧盯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搭建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房、内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查处;针对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要采取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复破损保温层等措施;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清理高层建筑裙房屋顶平台堆放的可燃物品;要划清高层建筑管理者和使用者责任,成立管理团队,落实高层建筑“楼长”负责制,实行承诺管理,提升自主管理水平。 (五)易燃易爆场所。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以严查建筑防火、严查消防设施、严查电气设备、严查日常管理为重点,紧盯单位与周围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泄压面积(比)是否满足要求,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标语。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是否设置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关键工艺环节和专用库房是否采取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等进行重点整治。 (六)非煤矿山地面建筑场所。应急服务中心、消防工作站要严格按照《全省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以非煤矿山地面生产、生活及办公等地面建筑场所为重点,紧盯对未按要求落实暂停使用吊篮系统措施、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日常演练不到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电气燃气线路设备使用不规范、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重要场所使用明火取暖等进行重点整治。 (七)文物古建筑。文化站、消防工作站等中心(站)所以落实查消防水源和设施、查消防车通道、查建筑防火、查用电管理、查禁火禁烟措施、查日常管理为重点,紧盯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设置消火栓或修建消防水池和其他灭火器材,并妥善管理维护,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占用、堵塞、封闭、遮挡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内,严查利用古建筑改建为旅店、食堂、招待所或职工宿舍;是否在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违章搭建建筑物;是否不按规定设置防爆灯具、违规使用除照明以外电器、电气线路脱落老化现象等问题,是否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测,配电箱周围是否有可燃物;是否设立醒目的防火和禁烟标志,人员进场所前是否收缴火柴、火机及香烟等;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兼职消防队,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等措施,是否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等进行重点整治。 (八)居民楼院。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以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失管楼院为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失管小区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消防车通道、楼梯间、公共走道被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楼梯间、管道井封堵不严和堆放杂物,外墙保温材料破损脱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进行重点整治。 (九)经营性自建房。农业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服务中心、消防工作站等中心(站)所要结合近年来自建房火灾事故特点,紧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设置影响灭火救援逃生障碍物,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缺少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居住区域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以及自建房集中连片形成区域性火灾隐患等8类重点情形,逐项制定落实治理措施。 (十)施工现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消防等中心(站)所以新建、改建、装修、拆除等各类施工现场为重点,紧盯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等进行重点整治。 四、工作措施 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大活动”,重点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开展分析研判。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结合本地近五年冬春火灾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针对性提出防范应对措施。提请党委政府专题听取情况报告,部署开展本地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和统战、教管中心、民政、住建、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中心(站)所专项工作结束前,要列出本地本系统消防安全不放心、不托底单位和区域名册,纳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实施。 (二)开展隐患排查。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及时广泛组织张贴、传发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开展自查,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中心(站)所和镇属各单位对照重点场所消防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镇政府发动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伍、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三)开展问题整改。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相关部门作为攻坚整治对象,实施挂账管理,明确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每月跟进整改情况,确保整改一处、销案一处。 (四)开展联合执法。对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持“一案双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五)开展函告提醒。结合行业系统火灾形势、火灾特点和突出风险问题、典型火灾案例,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消防工作、火灾风险提示函、建议书,推动行业部门发挥条线监管作用,制定并落实有效火灾防控措施,集中开展排查。对排查整治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移交函告相关行业部门,指导推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开展典型曝光。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由县电视台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七)开展培训教育。发动十类重点场所组织专业电工、焊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等重点工种人员,以及一般员工和新入职员工结合岗位火灾危险性,分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学习和基本实操技能训练。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使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全面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八)开展疏散演练。指导十类重点场所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加强夜间、节日期间和重点部位等专项疏散演练,并结合场所规模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场所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引导定期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比武竞赛等,全面提升场所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九)开展调度指导。要通过日常调度、通报、现场调研等形式,推动基层消防工作站常态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对行政村(社区)的工作指导,防止突击检查或流于形式,确保基层排查整治工作质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 年1月底前)。结合实际和面临的风险隐患细化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专题召开会议部署发动。及时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25日前)。按照行动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十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要充分认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排查整改重点风险领域突出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春节、元宵、全国两会等重大节会活动临近,要及时掌握大型群众性活动底数,制定专门预案措施;对本地区域性或重大火灾隐患、不放心、不托底场所进行严管严控。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要将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检查、专家辅助等综合整治措施,提升执法质效,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突出隐患问题,有效减少隐患存量、降低火灾风险。 (三)严肃问责追究。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问题较多、工作不负责、整改不到位的,县安委办将提请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行动期间,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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