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2 生成日期: 2024-04-01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场所,情况,未,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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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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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根据市消委办县、县消防队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强化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源头治理,依法整改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无证经营场所,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拘留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

1.设置在企业、单位、场所内部的集体用餐场所;

2.带有餐饮功能的酒店、宾馆、超市、商场、娱乐休闲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沿街商铺(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店、音乐餐吧、快餐店、小吃店、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其他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三、治理重点

(一)违法违规经营、生产、储存、使用醇基燃料,存储醇基燃料的房间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灶具无产品合格证明的情况;

(二)存在违规住人,未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的情况;

(三)违法违规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情况;

(四)违法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情况;

(五)违法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情况;

(六)私拉乱接电器线路、强弱电线路未采取分隔措施、电器线路敷设杂乱、线路未穿管敷设、线路老化破损或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的情况;

(七)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建筑的情况;

(八)厨房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油烟管道未每季度清洗的情况;

(九)违规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未设置专用气瓶间,使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并私接“三通”,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情况;

(十)违规动火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情况;

(十一)未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培训,员工未达到“一懂三会”的情况(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要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紧盯消防安全问题短板,健全完善行业部门协作监管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工业燃料生产企业,要依法用好惩戒手段。集中曝光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守牢消防安全底线红线。

急服务中心要对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危改办要督促指导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关卡,紧盯燃气、施工现场、经营性自建房、装修装饰材料等突出问题隐患,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派出所要联合镇政府,不间断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防火巡查,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一律限期搬出或设置分隔措施;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和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一律予以清理。

教管中心要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治理火灾隐患。

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负责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要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消防工作站要立足消防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主责主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督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导问效。各中心(站)所要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屡整不改的场所,要采取责令关停、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的高压态势。在重拳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整改情况要及时复查,跟踪问效,确保火灾隐患彻底整改。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餐饮场所。

(三)加强宣传导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大场所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加大对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力度,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落实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和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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