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5-00052 生成日期: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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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将至,会宁公安交警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翟家所镇
发布时间:2025-01-0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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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寒假期间

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快乐的假期就要到了,假期还要度过我们的传统节日——春节,假期交通出行是必不可少的,步行、骑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些都属于常见的出行方式,然而,交通出行也蕴藏着一些潜在的危险。因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问题,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父母更应该以身作则,为孩子们树立榜样。

一、请家长们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为孩子做好表率。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接送的家长,二轮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要登记上牌,骑行和乘坐人员均要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请保证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按照规定文明停车,校门前路段要做到“即停、即下、即走”,不违规掉头,不逆行,不争时抢道,防止道路拥堵引发交通事故。
二、教育孩子要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在步行时,务必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路段,要靠道路右侧通行,远离机动车道;经过路口时,无论是有交通信号灯还是无信号灯的路口,孩子都要小心谨慎。要左右观察,确保安全后再行通过。
三、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骑行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不抢行、不逆行、不违规载人、不闯红灯,不要双手离把,不骑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
四、教育孩子不搭乘农用车、三轮电动车等隐患车辆乘车时,要叮嘱孩子上下车提前观察路况,并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行车中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探出窗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在道路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道路右边行走,不嬉戏打闹,仔细观察道路通行情况,安全避让车辆。
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大家共筑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后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寒假!

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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