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防返贫动态监测有关部署要求,做好全县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城乡供养特困对象、孤儿(以下简称“两保一孤”)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兜底工作,通过参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住院陪护补贴保险,切实解决他们因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事故返贫的问题,县财政列支资金为全县“两保一孤”购买意外伤害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全县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城乡供养特困对象及孤儿(人员每月动态调整)。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首次罹患50种重大疾病(附50种重大疾病名录),经县级二级乙等以上人民医院确诊,赔付2万元,重大疾病赔付责任终止;因疾病死亡,赔付0.2万元,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终止。意外伤害保险: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赔付2万元,意外身故保险责任终止;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最高赔付2万元(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2013)》,一级2万元、二级1.8万元、三级1.6万元以此类推,每降低一个伤残等级,赔付金额减少0.2万元),意外残疾保险责任终止。住院津贴保险:特困供养对象因疾病、意外伤害住院且需陪护的,补贴标准为乡镇卫生院100元/天/人、县级医院150元/天/人、县级以上医院200元/天/人,全年每人最高补助30天(该人员为乡镇申报、县民政局审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第三方陪护的人员,非所有“两保一孤”受益人员)。 保险期限:自2024年12月2日0:00至2025年12月1日24:00。 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中心支公司(杨崖集镇、党家岘乡、平头川镇、老君坡镇、侯家川镇、丁家沟镇、太平店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中心支公司(新添堡乡、中川镇、八里乡、翟家所镇、会师镇、柴家门镇、甘沟镇和县社会福利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中心支公司(四房吴镇、大沟镇、韩家集镇、汉家岔镇、河畔镇、草滩镇、白草塬镇和河畔敬老院、汉家岔敬老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郭城驿镇、头寨镇、土高乡、土门岘镇、新庄镇、新塬镇、刘家寨子镇)4家保险公司分片区承保。1.保险期内发生保险事故后,参保人员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中心支公司1010001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中心支公司95500;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中心支公司9551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95518)。2.特困供养对象因疾病、意外伤害住院且需陪护的须经乡镇申报、县民政局审批后报保险公司理赔。3.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报案人联系,了解保险事故详情并及时查勘现场,告知理赔所需手续及资料。4.理赔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及时处理案件并支付保险金。
会宁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