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生成日期: 2020-10-11
文       号: 关键字: 关于做好2020年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关于做好2020年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的通 知
信息来源:会宁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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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扶贫办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 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开办发〔2019〕197 号)文件精 神要求,为做好我县 2020 年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 校)、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农村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 3000 元。

三、工作步骤 (一)数据来源。各乡镇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点 击左侧“查询”中的当年“春季贫困学生查询”或“秋季贫困 学生查询”菜单,可以查询到国务院扶贫办比对学籍后标注的 本地区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通过“服务器端导出”功能 批量导出相关学生信息。 (二)数据核实。各乡镇要对导出的学生信息进行逐人审 核,对重复标注、信息有误、实际未就读、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要据实进行剔除,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 统中未标注体现,但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核实无误 后纳入补助范围。把握“不虚不漏”原则,确保应补尽补。 (三)公示监督。经审核后的名单为拟补助人员名单,要 在拟补助学生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四)补助申报。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办理,于 10 月 25 日前,将申报资料上报县扶贫办审核报账,补助资金通过 一卡通直接补助到学生家庭。报账资料如下: 1.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报账申请单、原始凭单汇总表; 2.乡镇资金申报文件; 3.《会宁县 2020 年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 4.学生本人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截图(由乡镇统一查询 打印,标注截图日期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5.拟补助对象公示照片。 6.需要提供在校证明原件的三类学生:①2020 年秋季一年 级新生;②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国扶办未标注学籍信息的往 届级学生;③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国扶办虽然标注了学籍信 息,但调查核实存在疑点的学生。(2019 年已享受且在“全国扶贫 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了学籍信息的,不需要提供在校证明,乡村核实 在校情况即可。) (五)系统关联。资金拨付完成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 系统“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将已经获得雨露计划补助的贫 困家庭和贫困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包村工作组、村 两委、帮扶责任人及驻村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和学校的 宣传动员作用,采取多种方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做到家喻户 晓,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二)靠实工作责任。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落实事关重大, 直接关系到贫困户贴身利益,各乡镇要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学 生在校情况的核查核实,做到所有建档立卡人口摸底全覆盖, 确保符合政策的学生无遗漏、学生在校情况真实准确,做到应 补尽补。对因摸底不扎实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按期落实补助 政策的,由乡镇政府自行解决,县上不再安排资金补报,并对 失职漏报情况移送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乡镇要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监督, 严格操作程序,落实公示公告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 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 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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