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2 生成日期: 2024-12-19
文       号: 关键字: 残疾人,工作,残,人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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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大沟镇
发布时间:2024-12-1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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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的通知:

1.同等条件优先选聘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在花名册中备注是否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2.吃低保的残疾人可以聘请,只能是三、四级低保。

3.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为财政供养人员、国企职工、民企连续缴纳社保人员和村干部(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财政较高补助人员)。

4.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家庭中不得有财政供养人员。

5.不得出现“一户多岗”。

6.在县外长期务工人员不得选聘。

一、选聘人员条件及名额

  (一)具有本地常住户口,能够胜任工作的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四)年满16周岁,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

(六)对于本通知印发前已担任村残协专职委员的人员可继续聘用。

三、岗位职责

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简称“村残协爱心助残员”)配合乡镇残联并协助村残协主席制定工作计划,专职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做好辖区残疾人及时精准办证工作。对新办证残疾人的信息在村进行公示并向上级残联反馈公示情况;每月及时给乡镇残联报送辖区内残疾人脱残、死亡(迁出)情况;协助做好行动不便残疾人上门评残办证工作并提供送证上门服务;帮助新办证残疾人做好两项补贴等惠残政策的申请。

(二)常态化做好残疾人思想引导工作,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向残疾人及其监护人上门宣传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及惠残政策和爱心甘肃建设部署要求,协助村“两委”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主动创稳等工作,及时化解涉残矛盾纠纷。

(三)积极开展残疾人公共突发安全预警宣传、安全生产(用电、用火、食品、车辆、农机具、住房及防汛)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开展年度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及时动态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建立完善辖区残疾人服务档案,为精准实施各类惠残政策项目和结对帮扶措施提供依据。

(五)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联系帮扶信息核实、情况汇总、对接协调、社会宣传等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普遍进行入户访视,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入户访视,并做好访视记录。

(六)兼任康复协调员。配合康复服务机构开展残疾筛查、诊断和功能评定;建立康复需求和服务档案;宣传残疾预防、康复医疗基本知识;协助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和转诊、转介等康复服务;为残疾人获得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提供帮助等。

(七)帮助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学生接受特殊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及时帮助对接申报落实相关惠残助学救助政策。

(八)按照上级残联要求,配合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服务及就业信息管理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

(九)反映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协调做好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权益维护等工作;落实各项惠残政策项目,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协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十)组织残疾人开展和参加文化、体育及残健融合、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开展文化、体育等人才摸底调查及建档工作,积极挖掘、推荐残疾人优秀人才。

(十一)依托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常态化组织开展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打扫卫生、精神慰藉等志愿助残服务活动。

(十二)完成乡镇残联及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补贴标准

村残协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补助指导标准为500元/月。按月或按季度由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到户“一卡通”(社保卡)管理办法发放。

乡镇残联初次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卡通”(社保卡)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等材料。以后每次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乡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时间延续到2025年12月底,到期后根据政策调整另行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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