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970-172765 | 生成日期: | 2021-12-07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1-12-07 16:30
浏览次数:
|
|
|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9元); 二类地区:17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8.4元); 三类地区:17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7.9元); 四类地区:16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7.4元)。 以上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甘肃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甘肃省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