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补贴5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消除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活动、走出家门和融入社会障碍,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力,助推爱心甘肃建设。按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个性化实施包括便于残疾人做饭吃饭、独立出行、如厕洗澡、日常生活的灶台矮化、房门加宽、出入口坡化、地面平整硬化、坐便淋浴及扶手加装等残疾人居家、出行等无障碍急需的相关设施,以及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目录清单内容。1.结合实际,聚焦重点。优先支持工作扎实、实施效果较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完成“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可适当对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聚焦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工作。2.保障基本,分类施策。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地域差别,按照保基本、精准化的原则,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特点、需求与居住环境,充分尊重残疾人家庭意愿,兼顾共性与个性,不搞一刀切。3.精细管理,加强监督。完善和规范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等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程序规范,改造方案落实落细,改造质量安全可靠,资金使用合规有效。投入中央彩票公益金改造补贴资金1750万元,户均补贴资金3500元。各地结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积极整合乡村振兴、适老化改造、东西部协作等资金,扩大改造覆盖面,使更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受益。1.摸清底数,核准需求(3月前)。省残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改造需求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细化分解年度任务,按照因素分配法和各地往年工作完成情况、撬动各方投入支持情况,将省级补助资金全部分解下达到县级财政账户,并就项目实施标准规范和责任要求,提出明确安排指导意见并跟进落实。2.核查公示,完善个案(5月前)。县级残联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等联合下达的项目补助标准及任务数量,整合撬动东西协作支持等资金额度,最终确定本县(市、区)年度改造数量;县乡残联和村社区残协人员按照改造要求,上门入户进行二次核查,做好对象公示,再次对接完善个性化改造方案,统筹测算安排项目资金。3.确定方式,精准实施(9月前)。县级残联和相关部门根据地域环境特点和改造规模数量,立足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组织实施。可通过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等方式集中统一改造;对居住比较分散的残疾人家庭,也可由县乡两级残联具体指导、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施工,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补助。4.督导验收,确保质量(10月前)。省市县三级残联充分发挥对下协管职能,通过入户抽查、电话核查、全省调度、典型示范、现场推进等方式做好全过程项目跟进督导;县级残联和相关部门通过自行验收、第三方机构验收等方式,逐人逐户做好项目验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项目质量。5.整理资料,录入信息(11月前)。县乡两级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对本辖区年度改造户项目实施前、项目完成后的照片数据,项目申报、对象公示、资金核拨、入户验收等资料进行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按照中国残联项目库的统一要求,对各地改造户信息进行再次核查确认和规范录入,做好接受检查核查准备。6.做好总结,宣传典型(10—12月)。各级残联对年度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任务措施。同时,通过残联“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经验、受益典型家庭的社会宣传,提高项目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实施单位: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1.明确职责分工。省残联、省财政厅负责资金下达工作。市(州)政府加强指导督促,县(市、区)政府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2.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项目资金待验收符合标准后再予以支付,既要防止专项资金滞留,又要确保资金使用效益。3.强化督促指导。省残联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指导。市(州)残联加强现场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做到责任到人、进度可控。在市(州)现有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中筛选20个(2024年已建成投入运营的20个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不能纳入)进行提升改造,创建省级示范中心,推进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1.坚持需求导向。各地要从本地残疾人照护服务需求出发,综合考虑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视力等残疾人的数量、分布、个性化需求等因素,优先在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布点,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服务。2.坚持整合利用。各地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整合利用闲置场所,对环境、功能室、设施等进行无障碍改造,最大限度满足残疾人生活照料、精神关爱、技能培训、基本康复训练、文体活动以及辅助性就业等方面需求。3.坚持效果导向。各地既要组织残疾人“走出去”参与社会活动,又要把社会爱心资源“请进来”以日间照料中心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既要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照护服务,又要帮助残疾人发展社交能力和劳动技能,增强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自信心和自理能力,实现服务效益最大化。1.功能设置。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多功能活动室(1+N)、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辅助性就业工坊(2个以上)等。2.设施设备。配备满足运动功能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劳动能力训练、社交能力训练等要求的基本设施、设备和工具。3.安全及无障碍。充分考虑环境、建筑、消防等安全因素,宜邻近或在社区内,便于出入,远离环境污染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源,周边无危险场所(如河流湖泊、高压电站等);宜选定建筑底层部分、相对独立,有户外活动场地;二层以上的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过道宽度应能保证使用轮椅或辅助行走工具时通畅。省级财政安排资金600万元,对20个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每个补助3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一次性下达到项目所在市(州),市、县可根据实际,安排落实配套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服务设施、设备的购置、功能室的提升改造、场所的无障碍改造,以及场所标识、制度标识的张贴悬挂。1.准备阶段(1—3月)。省残联下达任务指标,市、县制定具体方案。2.实施阶段(4—9月)。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审查备案、提升改造等工作。市、县残联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3.项目运营及评估阶段(10—11月)。市、县督促省级示范中心投入运营、规范开展服务。县级残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后,由市级残联组织开展评估验收。4.总结阶段(12月)。市级残联认真梳理工作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省残联备案。实施单位: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1.明确职责分工。省残联负责项目计划安排、政策指导和督导协调等工作。市级残联负责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督促和评估验收。县级残联负责项目建设,抓好工作落实。2.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3.强化推进落实。省残联建立工作调度机制,不定期调研指导。市级残联加强跟踪指导,督促项目按计划推进,并定期向省残联报告工作进展。附件: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任务分解表 2.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